项目名称: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
日期:2026-09-10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0日 19:2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0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孙德林、易倩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99233191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40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455042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709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9923319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LY26FW022-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7日
2000000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评审开始时间 | 2026-09-17 11:00:00 | 2026-09-28 11:00:00 |
| 2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6-09-17 11:00:00 | 2026-09-28 11:00:00 |
| 3 | 保函承保期限 | 2026-08-27 17:27:11 - 2026-09-28 17:27:18 | 2026-08-27 17:27:11 - 2026-09-30 17:27:18 |
| 4 | 本项目更正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3:技术指标相关评审条款 | 技术指标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偏离,满分得40分;技术要求中标记“★”为核心参数,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中核心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每项扣1分,未标记“★”的为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中一般参数,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中一般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1、负偏离评审依据:①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负偏离;②技术参数响应条款(以投标文件内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为准)与招标文件对比有缺项、漏项的,视为负偏离;③提供能够证明其参数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或技术白皮书等),如所附证明材料客观上与对应技术参数完全无法对应匹配的,视为负偏离。 | 技术指标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偏离,满分得45分;技术要求中标记“★”为核心参数,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中核心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每项扣1分,未标记“★”的为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中一般参数,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中一般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1、负偏离评审依据:①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负偏离;②技术参数响应条款(以投标文件内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为准)与招标文件对比有缺项、漏项的,视为负偏离;③提供能够证明其参数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或技术白皮书等),如所附证明材料客观上与对应技术参数完全无法对应匹配的,视为负偏离。 |
| 5 | 本项目更正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4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缺陷相关评审条款相关评审条款 | 本评审内容中“内容缺陷”是指:① 文字前后数据、参数、时间、合同编号等客观信息矛盾; ② 应答内容复制粘贴其他无关项目文本,与本项目仪器采购完全无关; ③ 关键章节标题存在,但无任何实质应答文字(纯空白、仅标题无内容); ④ 引用国家 / 行业标准编号错误、标准已废止; ⑤ 应答内容出现明显编造虚假信息等任意一种情形: 1)同一处问题多处重复出现,只计 1 次缺陷,不重复累计扣分; 2)非关键描述的文字语病、修辞瑕疵不认定为缺陷,不予扣分; 3)仅框架完整、内容简要但覆盖全部要求,不判定为缺陷。 4)同一问题不得双重扣分;已经判定为章节缺失予以扣分的,不再重复按内容缺陷再次扣分。 | 因系统正文字数限制,完整更正后的全套招标文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
| 6 | 本项目更正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5售后服务项目、内容缺陷相关评审条款方案 | 本评审内容中“内容缺陷”是指:① 文字前后数据、参数、时间、合同编号等客观信息矛盾; ② 应答内容复制粘贴其他无关项目文本,与本项目仪器采购完全无关; ③ 关键章节标题存在,但无任何实质应答文字(纯空白、仅标题无内容); ④ 引用国家 / 行业标准编号错误、标准已废止; ⑤ 应答内容出现明显编造虚假信息等任意一种情形: 1)同一处问题多处重复出现,只计 1 次缺陷,不重复累计扣分; 2)非关键描述的文字语病、修辞瑕疵不认定为缺陷,不予扣分; 3)仅框架完整、内容简要但覆盖全部要求,不判定为缺陷。 4)同一问题不得双重扣分;已经判定为章节缺失予以扣分的,不再重复按内容缺陷再次扣分。 | 因系统正文字数限制,完整更正后的全套招标文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
| 7 | 本项目更正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9产品培训方案、内容缺陷相关评审条款 | 本评审内容中“内容缺陷”是指:① 文字前后数据、参数、时间、合同编号等客观信息矛盾; ② 应答内容复制粘贴其他无关项目文本,与本项目仪器采购完全无关; ③ 关键章节标题存在,但无任何实质应答文字(纯空白、仅标题无内容); ④ 引用国家 / 行业标准编号错误、标准已废止; ⑤ 应答内容出现明显编造虚假信息等任意一种情形: 1)同一处问题多处重复出现,只计 1 次缺陷,不重复累计扣分; 2)非关键描述的文字语病、修辞瑕疵不认定为缺陷,不予扣分; 3)仅框架完整、内容简要但覆盖全部要求,不判定为缺陷。 4)同一问题不得双重扣分;已经判定为章节缺失予以扣分的,不再重复按内容缺陷再次扣分。 | 因系统正文字数限制,完整更正后的全套招标文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系统正文字数限制,完整更正后的全套招标文件详见本公告附件,请各潜在供应商下载附件查阅完整修改后的全部评分标准;本项目投标、评审全部以更正后全套招标文件为准,未下载查阅附件造成投标文件响应偏差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除上述修改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403号
联系方式:0991-4550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709室
联系方式:13999233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德林、易倩
电 话:1399923319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