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 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A幢202室转让-安华招标

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A幢202室转让-安华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10
发布时间 2026-09-10 项目编号 详见内容
招标预算 详见内容 资质要求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采购规模走势说明
采购规模走势

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按月度提供全国近一年的采购中标金额的变化趋势分布情况。您可以通过分析结果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投标活动。

安华招标钻石会员以上可以查看,
详情咨询:400-1665-567

热门功能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招标方式热门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潜在报名单位 潜在报名单位说明
潜在报名单位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报名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

使用方法:

安华招标钻石会员以上可以查看,
详情咨询:400-1665-567

热门功能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潜在中标人 潜在中标人说明
  潜在中标人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中标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

使用方法:

安华招标钻石会员以上可以查看,
详情咨询:400-1665-567

热门功能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招标单位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 联系人图标 联系人:查看 联系方式说明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中标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使用方法:

    安华招标钻石会员以上可以查看,
    详情咨询:400-1665-567

  • 相关项目图标 相关项目:查看
  • 累计招标金额图标 累计招标金额:查看
代理单位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 联系人图标 联系人:查看 联系方式说明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中标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使用方法:

    安华招标钻石会员以上可以查看,
    详情咨询:400-1665-567

  • 相关项目图标 相关项目:查看
  • 合作业主数量图标 合作业主数量:查看

项目名称: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A幢202室转让-安华招标

项目编号:*****

日期:2026-09-10

采购单位:*****

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A幢202室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A幢202室转让 项目编号 2026BFFCJ50141 委托方 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已隐藏】【已隐藏】、66223680 公告、 竞价期限及延牌 1.公告期:2026年9月11日9:00始至2026年9月23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6年9月11日9:00始至2026年9月24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3.如本次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牌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一、转让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A幢202室;不动产权证号:皖(2018)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008623号;所在层数/总层数:2/5;结构:钢混结构;证载建筑面积:751.15平方米;证载权利人: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有情况:房屋单独所有;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工业用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54年5月17日止。 2.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了皖正房评报[2026]字第0692号《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304.2158万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3.本次转让标的存在租赁关系,租赁合同起止日期为2026年8月14日起至2029年8月13日止。关于租赁合同的详细内容,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向本项目负责人或委托方咨询。委托方声明自本次转让标的完成产权过户之日起,标的房屋租金由受让方享有,相关手续由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 转让底价(万元) 304.22 交易保证金(万元) 30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标的展示 转让标的位于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A幢202室,展示时间为本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2:00,14:30-17:30,联系方式【已隐藏】“联系方式【已隐藏】。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踏勘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踏勘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参与。 三、转让条件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租赁情况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办证费等),由委托方和受让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或可协商承担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4.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6个月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证照过户手续。 5.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6.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政策及税费规定等,如因此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的,相关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特别说明:本次转让标的位于合肥高新区企业孵化园内,根据园区规范管理企业入园要求,意向受让方须为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内的从事研发、生产的科技型企业,或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主营业务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要求。意向受让方需在转让前自行向资产所在地主管部门进行过户申报并取得许可转让的批复,必要时委托方可提供协助。意向受让方须在参与竞价前充分了解标的所在地主管部门关于标的资产买卖、过户、税费缴纳等条件和要求,一旦参与本项目竞价,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符合全部条件;成交后,若受让方不符合转让标的购买及过户等条件且无法办理标的产权过户的,所有责任及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委托方及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资产转让合同》。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市场主体库登记 符合本项目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首次参与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须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后方可进行项目登记及竞价,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已隐藏】 项目登记 1.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需凭借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时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址:【已隐藏】受让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分别进行登记。 2.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交易保证金交纳 1.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标的对应账号足额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账号:76700【已隐藏】5 2.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数智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已隐藏】【已隐藏】)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才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1)。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10000元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2)。 2.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1.合同签订生效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部分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联系电话【已隐藏】705。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已隐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七、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已隐藏】经理,联系电话【已隐藏】【已隐藏】。 主体库登记 联系电话【已隐藏】【已隐藏】转6-1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已隐藏】吴工,联系电话【已隐藏】0551-66223219、66223191(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已隐藏】【已隐藏】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附件:资产转让合同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第一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一)对转让标的拥有有效的处分权。(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没有违反甲方已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五)给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所需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变更。第二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一)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和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资料或承诺函均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四)符合房屋所在地购房资格,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三条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转让标的相关描述:                            。转让标的详细情况见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皖正房评报[2026]字第0692号《评估报告》。第四条  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一)转让价格:甲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     元)转让给乙方,以下简称“转让价款”。(二)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须自《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第五条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一)转让标的以现场现状移交,过户由乙方负责,甲方给予配合。(二)乙方需在转让前自行向资产所在地主管部门进行过户申报并取得许可转让的批复,必要时甲方可提供协助。(三)自转让价款全部汇入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四)自转让价款全部汇入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证照过户手续。(五)转让标的如涉及权证更名,只允许过户至乙方名下,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六)甲方不承担转让标的物瑕疵责任,乙方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物现状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乙方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转让税费的承担转让价格为含税价格,甲方将按规定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办证费等),由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或可协商承...

信息来源、在线报名或附件获取,请登录网址:https://www.ahzb.net/info/china/132661648.html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付费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665-567

招标分类

more

友情链接

安华招标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66321号-3
联系电话:400-1665-567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绿地一期
安华招标唯一官网为 www.ahzb.net,主体为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安华招标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