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综合业务楼及科普教育基地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日期:2026-09-10
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综合业务楼及科普教育基地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综合业务楼及科普教育基地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1日 0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6-35478
项目名称: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综合业务楼及科普教育基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64900.56
最高限价(如有):1758070.77
本工程概况:
支队机关综合业务楼及科普教育基地改造(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地点: 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提供承诺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或咨询论证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
(6)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7)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8)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
(9)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09时00分 至 2026年09月17日 18时3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09时3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09时30分
地点: 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线上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2)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根据招投标系统平台推荐的选择其中一种可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平台)。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且投标人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解密工作、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本项目解锁时间定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30分钟内进行解锁解密成功的,将不在等待,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锁或解锁不成功投标企业视为无效投标,请各投标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锁。导致解密失败等情况,一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上发布。本项目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该公告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