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灵武市公安局采购事业编、辅警服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9-11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武市公安局采购事业编、辅警服装项目 | ||
| 品目 | A05030301 |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灵武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1日 11:3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11日至2026年09月1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10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及时咨询平台办理,以免影响投标) | ||
| 预算金额 | ¥6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马靓、杨瑞、李怡恬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7625588 |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武市怀远街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477100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衡誉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B区14栋2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7625588 | ||
| 附件: | |||
| 附件1 | 灵武市公安局采购事业编、辅警服装项目招标文件.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YC)004595
项目编号: HYXD20260046
项目名称: 灵武市公安局采购事业编、辅警服装项目
预算金额(元): 6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20000.00元
采购需求:
| 灵武市公安局采购事业编、辅警服装项目 | 灵武市公安局采购事业编、辅警服装项目 | 制服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6200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62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完成全部生产及配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3.9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 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9-11 12:00:00 至 2026-09-18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0-1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及时咨询平台办理,以免影响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惠泽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加密。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须使用CA上传文件,请及时咨询平台办理,以免影响投标。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630-6886(工作时间)。潜在供应商如未在“惠泽招”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响应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除因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供应商未能按时(30分钟内)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武市公安局
地 址: 灵武市怀远街1号
联系方式: 0951-4771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衡誉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B区14栋2层
联系方式: 0951-762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主任
电话: 0951-477100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马靓、杨瑞、李怡恬
电话: 0951-7625588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 :宁夏衡誉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