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26〕62号)和《关于开展2026年度宣城市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26〕65号)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从事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二、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交人教〔2023〕353号)执行。三、申报、审核程序2026年度全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申报、审核。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一)申报及审核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至10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0月30日前。(二)个人网上申报1.申报网址:【已隐藏】。2.登录方法: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打开“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平台首页,点击“职称申报”后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点击打开“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即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请先在网页右上角点开“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3.申报专业:申报人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4.信息填报: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文件要求,如实、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附件3)、继续教育证书、论文论著、业绩、资历、考核表等申报材料(如为复印件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所有上传的附件应以文件内容命名,如“身份证正面”、“聘用合同(20xx-20xx)”等。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已隐藏】料扫描件,打码扫描件应按要求规范打码(附件1)。所有业绩材料均不得出现本人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完整、清晰可读,无图片颠倒、字迹模糊等情形。申报人及所在用人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工作业绩。应是申报人任现职期间(以近5年为主)完成的。业绩条件材料应突出专业性、代表性,应与申报专业及本人从事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及职责相关,每项业绩需提供单位盖章的业绩说明材料(重点说明申报人在项目中担任的角色、主要工作内容和业绩成效)。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完成的表彰奖励、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等,申报人应提供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得的表彰奖励、发明创造及学术技术成果,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对篇幅较长、涉密等不便于上传的业绩材料可另报送纸质材料(如设计图纸等)。(2)工作总结。应是对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工作经历、开展工作情况、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取得业绩(按照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内容,经用人单位负责同志审签并加盖公章。(3)论文著作。应是申报人任现职期间(以近5年为主)发表的,论文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业绩相关,无关联的论文视作无效论文,予以退回。1篇论文发表在多家刊物上按1篇计算。发表在互联网、电子期刊、内刊、特刊、增刊、文摘版、论文集上的论文,或论文的正文未装订在出版刊物上的或论文录用通知书,均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论文依据。在职称平台中上传期刊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参与编写章节全文的有关证明材料等(目录部分请对本人论文或编著章节作明显标注)。全外文版论文、著作,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为落实论文查重要求,除了提供PDF版本论文外,还需提供可编辑的Word版本论文、查重报告以及中国知网、万方等国内权威性、严谨性、认可度较高的学术数据库检索证明。(4)技术报告。应是申报人任现职期间(以近5年为主)撰写的,内容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业绩相关,体现专业技术成果,经用人单位负责同志审签并加盖公章。(5)聘书或聘文。应上传申报人最近一个任职周期的;破格申报及申请转评人员按实际受聘情况提供;聘书应聘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已转评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转岗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6)继续教育。应上传申报人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应上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有关页面(每页均需有本人签名),包括姓名【已隐藏】及相对应的学时结业证书。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请参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和《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政策解答口径》。(7)申报人的毕业证书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证明;确无法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证明的可提供档案原始佐证材料。(8)年度考核应提供申报人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考核表。(三)用人单位审查用人单位审查申报人材料,并上传经单位负责同志审签并加盖公章的《单位公示证明》(附件4)等材料;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还需上传加盖单位及人社部门公章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6),并对核准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四)纸质申报材料职称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有关部门,经审核盖章后,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有关单位及局属各单位统一于10月30日前集中报送到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具体如下:1.委托评审函(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属市直单位的,由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属于各县市区的,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并出具委托评审函)。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待评审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后自行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非破格申报人员无须填报)。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须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交本评委会受理,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评审。4.对篇幅较长、涉及工作秘密等不便于上传的材料(提交2份纸质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的业绩材料)。报送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66号市交通运输局3楼人事教育科。联系人【已隐藏】肖桂贤联系方式【已隐藏】【已隐藏】。四、相关政策规定(一)关于时间节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等终算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以近5年业绩为主。(二)关于任职年限。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未实行聘任制的企业单位,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三)关于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破格申报的,年度考核应符合相应级别、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破格条件。(四)关于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初级职称,只需提供申报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学历对应专业不是申报职称相同或相近专业的,须进行转岗培训,按照初级100学时,中级200学时的要求参加继续教育转岗培训。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五)关于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实行聘任制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建造师(公路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港航)(岩土)、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被单位聘任且聘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的,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持该证书及有关聘文(聘书)申报。(六)关于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评审。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要求,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七)关于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工作。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按照《安徽省企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2024〕16号)和《关于全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99号)要求执行,归口申报。如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八)关于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五、有关要求(一)强化职称申报诚信管理。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若存在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等有关材料,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职称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二)认真落实逐级审核。申报人要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所提交“原始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打码版”隐去全部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并与“原始版”材料一致。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证书进行严格审查,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各单位、各审核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推行AB岗审核制,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的要求,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时效性,以及申报材料“原始版”和“打码版”的一致性进行审核、确认,对未按照要求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或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的申报材料,要及时退回并指导申报人员重新提交。(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材料审查确认后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具体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人身份、年龄、学历、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业绩和考核情况等关键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凡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应严肃对待,认真核查。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四)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所有业绩材料附件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料;对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视情况予以通报处理。六、评审费用根据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收取评审费: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面试答辩收费标准为:100元/人。费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缴费,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附件:1.职称申报材料打码要求;2.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交人教函〔2023〕353号);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4.单位公示证明;5.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6.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