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521-007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民政局民政服务站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民政局民政服务站项目
供应商名称:本溪安大卓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迎宾路218号
中标(成交)金额:1,86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1(分)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民政局民政服务站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0,00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民政局民政服务站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民政局民政服务站项目(C05019900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服务范围:民政服务站主要是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和孤儿等19类人群提供服务对象接待、政策宣传咨询、对象排查、信息录入、协助申请救助资金、档案管理等全部基础服务(6项)以及至少1个延伸服务和1个链接服务事项。根据现有购买服务资金来源即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服务人群仅包括:社会救助5类(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和临时救助对象)、养老服务1类(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儿童福利3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共9类人群。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民政服务站主要是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和孤儿等19类人群提供服务对象接待、政策宣传咨询、对象排查、信息录入、协助申请救助资金、档案管理等全部基础服务(6项)以及至少1个延伸服务和1个链接服务事项。根据现有购买服务资金来源即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服务人群仅包括:社会救助5类(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和临时救助对象)、养老服务1类(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儿童福利3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共9类人群。
服务时间:服务合同签订后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以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第三方。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1.制度建设。民政服务站承接机构要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服务场地管理、档案管理、志愿者管理等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日志等工作制度。要在服务站办公场所适当位置公示相关制度,以及服务内容、服务流程、驻站人员岗位信息和投诉方式等,推进服务站规范发展。
2.职责分工。民政服务站承接机构履行组织实施责任,依法与驻站人员签订合同并加强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全面履行对驻站人员、服务事项和服务资金的管理职能,落实各类规章制度,确保人员、资金安全,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事项。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以上民政业务能力、人员服务能力等驻站人员综合素质培训。
3.人员管理。每个社工站须配备2名及以上驻站社工,民政服务站承接机构应对驻站人员进行管理,协助民政部门做好该项目驻站人员民政相关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驻站人员出现不能胜任工作、脱离民政服务站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以及不遵守县级民政部门相关管理制度等情况,应按民政部门要求及时调整驻站人员
更正日期:2026年9月11日 14时4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供应商地址在报名时有部分内容重复录入,现将供应商地址由”本溪满族自治县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迎宾路218号“更正为”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迎宾路218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 址:辽宁省本溪县小市镇政府路72号
联系方式:13050256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县小市镇文化小区广场A座-16号
联系方式:13504146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峰
电 话:13504146015
五、附件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民政局民政服务站项目供应商名称:本溪安大卓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