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解读 >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解读,10月1日起施行

项目详情

发布时间:2026-09-14 所属地区:北京招标网


2026年9月7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紧急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26〕12号),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该

办法共七章二十九条,旨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能力,规范紧急采购行为,提高紧急采购效率。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多个官方平台于9月11日前后集中报道,行业关注度极高。

安华招标政策研究团队认为,《紧急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结束了长期以来紧急采购"无法可依、各行其是"的局面,将紧急

采购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该办法确立了"竞争优先、程序可简、内控从严、结果公开、资金快付、档案留痕"的二十四字原则,对

政府采购领域的紧急采购行为具有里程碑意义。

核心内容梳理

一、紧急采购的定义与适用范围

  • 适用情形: 应对突发事件、不可抗力,现有应急储备不足,紧急调拨或支援后仍不足,使用预算资金,采购目录内或限额以上货物

    工程、服务。

  • 不属于紧急采购的情形: 日常采购需求不得以紧急采购名义规避法定程序;非突发事件情形下的"加急采购"不适用本办法。

  • 适用主体: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人),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紧急采购的其他主体。

二、紧急采购的基本原则(二十四字方针)竞争优先: 紧急采购应当优先采用竞争性方式,尽可能邀请多家供应商参与竞争,确保采购价格合理。

  • 程序可简: 在符合法定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采购程序、缩短采购时限,提高采购效率。

  • 内控从严: 采购人应当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批和监督,防范廉政风险。

  • 结果公开: 紧急采购结果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资金快付: 紧急采购项目应当加快资金支付,确保供应商及时回款,保障应急物资和服务的持续供应。

  • 档案留痕: 紧急采购全过程应当做好记录,完整保存采购档案,确保可追溯、可审计。

三、紧急采购方式与程序

  • 采购方式: 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也可以采用电子卖场直接采购、电子反拍等电子化采

    购方式。

  • 电子化采购: 国家鼓励依托电子化系统,完善紧急采购物资品目和供应商信息,加强对接供需,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有条件的

    地区可以在电子卖场开辟专栏,提供紧急采购物资品目和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选择: 可以从应急物资储备供应商库、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选择供应商,也可以通过市场调研、行业推荐等方式确定供应商。

  • 合同签订: 紧急采购可以先签订合同后补审批手续,但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及时补办相关审批程序。

四、紧急采购的内部控制与监督

  • 内部审批: 采购人应当建立紧急采购内部审批机制,明确审批权限和流程,重大紧急采购项目应当经集体决策。

  • 采购记录: 紧急采购全过程应当做好书面记录,包括采购需求确定、供应商选择、价格谈判、合同签订等环节,记录应当真实、完整

    可追溯。

  • 结果公开: 紧急采购结果应当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中标(成交)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等。

  • 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紧急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审计部门应当将紧急采购纳入审计范围。

五、资金支付与合同履约

  • 资金快付: 紧急采购项目应当加快资金支付,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支付货款,不得拖延支付。

  • 预付款: 对于应急物资采购,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可以适当提高。

  • 履约验收: 紧急采购项目应当简化履约验收程序,但不得降低验收标准,确保采购的物资和服务符合质量要求。

  • 合同变更: 紧急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突发事件变化需要变更合同的,可以按照规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六、法律责任

  • 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在紧急采购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供应商在紧急采购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哄抬价格等行为的,依法处理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 采购代理机构在紧急采购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理。

安华招标实务专家特别提醒,《紧急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核心创新在于三个方面:一是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了紧急采购的定义、范围

和程序,填补了制度空白;二是确立了"竞争优先、程序可简、内控从严"的平衡原则,既保障应急效率,又防范廉政风险;三是大力推进电

子化采购,鼓励电子卖场开辟紧急采购专栏,通过网上直接采购、电子反拍等方式提高效率和透明度。这三个创新点将深刻影响未来政府采

购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方向。

重点讨论与影响分析

一、对采购人的影响

  1. 紧急采购有法可依: 采购人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可以依据本办法开展紧急采购,不再需要"特事特办""先斩后奏",采购行为有了明确

    的法律依据。

  2. 内控要求提高: 办法要求采购人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批和监督。采购人需要完善内部紧急采购流程,明确审

    批权限,防范廉政风险。

  3. 电子化采购能力需提升: 办法鼓励依托电子化系统开展紧急采购,采购人需要加强电子化采购能力建设,熟悉电子卖场直接采购、

    电子反拍等操作流程。

  4. 档案管理需加强: 办法要求紧急采购全过程档案留痕,采购人需要建立紧急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采购档案完整、可追溯。

二、对供应商的影响

  1. 应急市场机遇增加: 紧急采购制度的规范化,将为供应商提供更多参与应急采购的机会,特别是纳入应急物资储备供应商库的企业,

    将获得更多订单。

  2. 资金回款加快: 办法明确要求紧急采购资金快付,供应商参与紧急采购的回款周期将大幅缩短,有利于改善企业现金流。

  3. 合规要求提高: 供应商在紧急采购活动中不得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哄抬价格,否则将依法处理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需要

    加强合规管理。

  4. 应急能力建设需加强: 供应商需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响应速度,才能在紧急采购中获得竞争优势。

三、对采购代理机构的影响

  1. 紧急采购代理业务增加: 随着紧急采购制度的规范化,采购人对紧急采购代理服务的需求将增加,代理机构需要拓展紧急采购代理

    业务。

  2. 专业能力要求提高: 紧急采购涉及突发事件应对、应急物资管理、简化程序操作等专业知识,代理机构需要加强专业能力建设。

  3. 电子化操作能力需提升: 代理机构需要熟悉电子卖场直接采购、电子反拍等电子化采购操作,为采购人提供高效的紧急采购代理服务。

四、行业争议点与关注点

  1. "紧急采购"与"常规采购"的边界: 如何界定哪些情形属于紧急采购,防止采购人以紧急采购名义规避法定程序,是本办法执行中的关

    键问题。办法明确了适用情形,但具体执行中仍需财政部门加强监督。

  2. "竞争优先"与"效率优先"的平衡: 紧急采购既要保证竞争充分,又要提高效率,两者如何平衡是实践中的难点。办法确立了"竞争优先

    程序可简"的原则,但具体操作中仍需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把握。

  3. 电子化采购的覆盖范围: 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电子卖场开辟紧急采购专栏,但对于电子化程度较低的地区,如何开展紧急采购仍

    需进一步明确。

  4. 紧急采购的价格管控: 紧急采购中供应商可能存在哄抬价格的行为,如何进行价格管控,确保采购价格合理,是需要关注的问题。办

    法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但具体的价格管控机制还需完善。


在行业影响判断上,安华招标认为《紧急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将带来三大变化:一是紧急采购从"灰色地带"走向"阳光操作",全

过程公开透明将成为常态;二是电子化采购将成为紧急采购的主渠道,电子卖场紧急采购专栏、网上直接采购、电子反拍等方式将广泛应用;

三是供应商应急能力将成为新的竞争维度,具备快速响应能力、应急物资储备能力的企业将在紧急采购市场中占据优势。招投标各方都应当

提前布局,适应这些变化。

实操建议

一、采购人实操建议

  1. 建立紧急采购内控制度: 立即制定本单位紧急采购管理办法,明确紧急采购的适用情形、审批流程、采购方式、信息公开、档案管

    理等要求,报财政部门备案。

  2. 建立应急供应商库: 结合本单位应急采购需求,建立应急物资和服务供应商库,定期更新供应商信息,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联

    系到合格供应商。

  3. 熟悉电子化采购操作: 组织采购人员学习电子卖场直接采购、电子反拍等电子化采购操作流程,提高紧急采购效率。

  4. 做好紧急采购档案管理: 建立紧急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采购需求、审批文件、供应商选择记录、价格谈判记录、合同、验收报

    告等档案完整保存。

二、供应商实操建议

  1. 积极纳入应急供应商库: 主动向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申请纳入应急物资储备供应商库,提供企业资质、产品信息、应急能力等材

    料,争取成为紧急采购的候选供应商。

  2.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确保关键物资有一定库存;建立应急响应团队,确保接到紧急采购需求后能够快速响应。

  3. 规范紧急采购行为: 在紧急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哄抬价格,维护良好的企业信用。

  4. 关注紧急采购信息: 密切关注各级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紧急采购信息,及时响应,把握市场机遇。

三、采购代理机构实操建议

  1. 拓展紧急采购代理业务: 将紧急采购代理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组建专业团队,为采购人提供紧急采购全流程代理服务。

  2. 加强专业能力建设: 组织代理人员学习《紧急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熟悉紧急采购的程序、方式、要求,提高专业服务能力。

  3. 开发紧急采购标准化服务产品: 针对紧急采购的特点,开发标准化的紧急采购代理服务流程和模板,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在落地执行层面,安华招标建议各方在10月1日办法施行前完成三项准备工作:一是采购人完成紧急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和应急供应

商库建立;二是供应商完成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供应商库入库申请;三是代理机构完成紧急采购代理服务能力建设和团队培训。

安华招标可为各方提供紧急采购制度设计、供应商库建设、代理服务等专业支持,帮助客户提前布局,确保办法施行后能够顺利开

展紧急采购活动。安华招标将持续跟踪办法的配套细则和地方实施意见,为客户提供最新的政策解读和实操指导。

政策原文来源链接


安华招标始终专注于招投标领域政策研究与实务服务,致力于为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提供专业、高效、可落地的招投标全流程解决方案。

如需了解《紧急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更多实施细节,或在紧急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应急供应商库搭建、紧急采购代理服务等方面需要专业支持,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交流。

联系电话:13910857593       微信咨询:ahzb0518

安华招标——您身边的招投标专业服务伙伴。



招标分类

more

您当前是 游客,请先注册会员后才能继续使用。

  • 自助开通
  • 快捷方便

全国服务热线:400-1665-567

暂未开通敬请期待

关注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最新项目

全国服务热线:400-1665-567

友情链接

安华招标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66321号-3
联系电话:400-1665-567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绿地一期
安华招标唯一官网为 www.ahzb.net,主体为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安华招标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