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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JZL2026-8(鹤山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18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江门市JZL2026-8(鹤山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公告

日期:2026-09-18

  

江门市JZL2026-8(鹤山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租赁编号为JZL2026-8(鹤山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JZL2026-8(鹤山04)号地位于鹤山市沙坪街道木棉岗,用途为社会停车场用地;租赁建设用地面积:3968.78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详见宗地图。土地租赁年限:二类工业用地15年,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及租赁要求:

规划条件:严格按《440784001006GB04291宗地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执行,详见《440784001006GB04291宗地储备土地1.5级开发规划设计条件》。

租赁要求:1、为降低对土地今后开发的影响,减少建筑材料浪费,建筑形式鼓励采用模块化、装配式等建筑模式,不得修建地下室。

2、在土地租赁期内造成土壤污染的,承租人应按照污染担责原则,履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有关义务。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设有挂牌底价。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0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2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次,委托方确认竞得人支付第一年租金后,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竞买保证金原路径退回。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土地的承租人须是我国境内依法登记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禁止存在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土地竞买。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并按交易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2.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10月8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8日17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9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20日10时30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10月20日10时30分。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鹤山办事处)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土地竞得人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后,按合同约定缴清第一年租赁价款及相关税费,凭缴款凭证及交地确认书办理不动产登记。租赁土地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租赁土地不得进行抵押、担保或其他处置,未经批准不得将租赁土地向第三方进行转让。

九、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成交价为15年租期总价。竞得人按成交价15年平均值每年度缴纳租金,一年一付,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第一年租金,次年开始每年租金的缴交月份按第一年租金缴交的月份确定,每年租金在该月结束前缴清。

十、土地开发程度与土地移交

(一)土地现状:五通一平。

(二)土地移交期限:地块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租赁合同之日起15日内由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移交给竞得人使用。

十一、交易保证金与交易服务费

1、保证金:按本宗地租赁起始价的20%进行收取。承租人按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第一年租金后,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竞买保证金原路径退回。

2、交易服务费:根据委托方要求,本次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s://mp.weixin.qq.com/s/Al4v-v0H7N_2tLiJuidfTw)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转让收费标准收取。

十二、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509184;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3509004;

交易业务咨询:0750-8202696,8202699,3509140;

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

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鹤山办事处)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咨询:0750-8812933;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

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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