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龙江镇2026-2029年环卫绿化一体化管养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日期:2026-09-21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江镇2026-2029年环卫绿化一体化管养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 ||
| 行政区域 | 顺德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1日 16:0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2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霍小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7-27330790 |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交通中心南路交通中心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7-2983992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顺德区伦教街道新丰路1号多喜商务中心三层330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7-27330790 | ||
| 附件: | |||
| 附件1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 ||
| 附件2 | 【采购代理合同】.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6-052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江镇2026-2029年环卫绿化一体化管养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采购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条款3)更改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②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③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6年度任意一个月的有效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条款3)中①②③提供任意一项均可达到本款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交通中心南路交通中心
联系方式:0757-29839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顺德区伦教街道新丰路1号多喜商务中心三层330号
联系方式:0757-273307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小姐
电 话:0757-27330790
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