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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街道2026年非物业扫保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1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黄河街道2026年非物业扫保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9-2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黄河街道2026年非物业扫保一体化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皇姑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8: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21日至2026年09月30日每日上午:1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5日 13:00
开标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预算金额¥630.7449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成龙
项目联系电话18809826896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13巷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686153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浩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体育场南街3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7-2861666
附件:
附件19-21 终稿 黄河街道2026年非物业扫保一体化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黄河街道2026年非物业扫保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浩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9-21

  
项目概况

黄河街道2026年非物业扫保一体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5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5-00165
项目名称:黄河街道2026年非物业扫保一体化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307449.45
最高限价(元):6307449.45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包含辖区无物业老旧小区日常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楼道、楼顶杂物清理、垃圾收集转运、垃圾桶清洗消杀维护、公共区域杂物清理、卫生死角整治、招贴喷涂清理、无主杂物和残土清运、常态化市容保障、冬季全域除运雪作业、应急环境整治及街道和社区交办的其他环卫常态化保障工作。具体细化为以下各项:

(一)日常保洁服务

全面负责小区院内道路、绿化带、公共通道、楼道内外清扫保洁、楼顶杂物清理,每日常态化巡回保洁,及时清理散落垃圾、白色垃圾、落叶杂物、堆积杂物等,彻底清理卫生死角、乱堆乱放、墙面小广告,确保全域干净整洁、无积存垃圾。

(二)垃圾清运及桶站运维

负责小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点收集、规范转运;负责所有公共垃圾桶的摆放、清洗、消杀、除臭、更换及日常维护,杜绝垃圾满溢、散落、积存问题,保持垃圾点位整洁规范。

(三)冬季除运雪作业

严格按照沈阳市、皇姑区除运雪工作标准,落实“以雪为令、即下即清、雪停路净”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小区主干道、出入口、楼道口、人行通道等关键区域的除雪、铲冰、防滑、积雪外运工作,保障居民冬季出行安全。

(四)常态化保障与应急处置

全力配合各项检查、市容督导、节假日环境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随时处置突发环境卫生问题,做到响应迅速、处置彻底、整改到位。

(五)垃圾分类

根据《沈阳市2026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第二项工作任务措施中第二款第1条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管理。实行“分类+环卫+再生资源”一体化服务,将垃圾分类成效纳入环卫服务考核指标,日常负责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设置分类设施等环节的服务工作,确保分类工作无“断档”、全链条贯通。

(六)日常消杀

负责对垃圾桶站、下水道口、健身器材、单元门把手等重点公共区域进行日常消杀和病媒生物防制,配合街道、社区开展专项消杀。

(七)公共设施巡查

定期巡查园区内弱电线缆、墙皮脱落、供暖设备、下水设施等,及时捆绑加固散乱松动的弱电线缆,发现各类问题即时上报并协助配合处置。

(八)建筑垃圾清运

负责小区内、楼道内、楼顶等装饰装修产生的除建筑垃圾外的废旧家具、散堆残土等非生活垃圾的规范管理,包括:设置临时堆放点、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业主及时清运、协助联系合规运输单位、对无主建筑垃圾组织清运等工作。

(九)街道和社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扫保公司人员应无条件听从、承接并完成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特定区域清扫保洁及环境整治任务。

★二、设备、物资、人员配置标准

(一)中标人全盘接收原有在岗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一线人员)。自本项目交接完毕之日起,原有在岗员工的劳动合同用工主体变更为中标承接单位,原承包方劳动关系不作解除;中标人与职工签署劳动合同主体变更补充协议,员工工龄连续计算、过往工作年限合并累计,原劳动合同其余条款效力维持不变。

(二)工资不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按国家法律执行,其他福利不低于现有水平。

(三)中标人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四)中标人为全部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保险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五)投标人须自行足额配备垃圾转运车辆、保洁工具、除运雪设备、消杀设备、分类垃圾桶等全部作业物资,全面满足全域常态化作业需求。

(六)中标人须全程配合完成资产的清点、移交及后续管护工作。如原承包方愿意将作业车辆、设备设施、融雪剂留存交付中标人,在对原承包方留存的作业车辆、设备设施等开展资产评估后,中标人按评估价值承接,评估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扫保面积保洁员分配表
社区清扫面积(平方米)户数(户)保洁员和清运员数量(名)1.2系数(周六周日节假日轮班)备注
北行6671.127163.133.75
碧塘18446.9112946.367.64
嘉陵江163000388131.0537.26
嫩江13289.4316016.818.18
舍宅52427.97408619.4523.33
翔凤2194814987.438.92
扬子江32361.95285613.1215.74
御花28553.0510926.818.18
长江北47921.16316615.8819.05
长江南34151.51300713.8216.58
珠东916.333151.151.38
紫东15548.8115556.918.29
西湖20631.518608.4910.19
湘江25110217510.0412.05
紫西36844.65289913.7616.51
庐山24668.04267411.6513.99
合计542490.4334675175.86211.04
五入人数212


扫保面积保洁项目清单
序号地址所在社区楼道庭院人数合计(人)1.2系数 (周六周日节假日轮班)
户数 (户)保洁员数 (300户/人)小区内广场、园路、绿地等区域保洁面积(㎡)保洁员数 (9000平/人)
1北行小区北行社区7162.396671.120.743.133.75
2碧塘南小区碧塘社区4411.474252.780.471.942.33
3装饰材料院碧塘社区2070.691985.040.220.911.09
4社区院小区碧塘社区2120.712669.130.301.001.20
5防疫站小区碧塘社区3281.095653.590.631.722.07
6碧塘家园碧塘社区1060.353886.370.430.790.94
7金川江小区嘉陵江社区6212.0732000.003.565.636.75
8恒山路小区嘉陵江社区14184.7350000.005.5610.2812.34
9宁山中路小区嘉陵江社区6822.2728000.003.115.386.46
10嘉陵江社区小区嘉陵江社区10913.6448000.005.338.9710.76
11山水秀园嘉陵江社区690.235000.000.560.790.94
12九州小区嫩江社区4691.562666.710.301.862.23
13五三小区嫩江社区3391.135666.970.631.762.11
14冠虹家园B嫩江社区5771.922723.320.302.232.67
15农机院小区嫩江社区480.161177.430.130.290.35
16冠虹家园A嫩江社区1440.48600.000.070.550.66
17昆山中路8巷2-3号楼嫩江社区240.08455.000.050.130.16
18荆江西小区舍宅社区19556.5224647.492.749.2611.11
19舍宅南昆山中路小区舍宅社区5651.886000.340.672.553.06
20舍宅小区舍宅社区15665.2221780.142.427.649.17
21翔凤西苑翔凤社区6302.108375.000.933.033.64
22翔凤东苑翔凤社区7732.5811375.001.263.844.61
23大渡河125号翔凤社区950.322198.000.240.560.67
24扬子江小区扬子江社区28569.5232361.953.6013.1215.74
25航修厂小区御花社区1500.508870.670.991.491.78
2698号院小区御花社区630.211112.600.120.330.40
27训练团小区御花社区1480.491706.680.190.680.82
28嫩江街90号院御花社区1670.561993.670.220.780.93
29白云院+嫩江街51号院御花社区660.224364.200.480.700.85
30嫩江街102号院御花社区1810.601960.840.220.820.99
31天成小区御花社区1510.503961.670.440.941.13
32宁山中路4-1号院御花社区1120.37732.720.080.450.55
33北陵大街32号院御花社区540.183850.000.430.610.73
34长江北小区长江北社区316610.5547921.165.3215.8819.05
35长江南小区长江南社区300710.0234151.513.7913.8216.58
36省林业厅宿舍小区珠东社区2030.68916.330.100.780.93
37120中学宿舍小区珠东社区1120.370.000.000.370.45
38金沙江小区紫东社区5001.675268.990.592.252.70
39昆山中路134号院紫东社区2050.68779.570.090.770.92
40宁山中路75号院紫东社区980.331558.190.170.500.60
41珠江小区紫东社区7522.517942.060.883.394.07
42紫荆花西小区紫西社区28999.6636844.654.0913.7616.51
43嫩江小区西湖社区5891.966165.140.692.653.18
44湘江小区西湖社区5091.705137.240.572.272.72
45黄河南大街45甲+黄河南大街43号西湖社区640.211314.550.150.360.43
46漓江小区西湖社区4461.495441.050.602.092.51
47巴山路58-1号西湖社区1300.43953.310.110.540.65
48公安厅小区西湖社区1220.411620.210.180.590.70
49湘江街小区湘江社区5611.875760.000.642.513.01
50岐山中路30巷小区湘江社区6402.137050.000.782.923.50
51公安厅小区湘江社区6232.088300.000.923.003.60
52五三大院湘江社区3511.174000.000.441.611.94
53庐山北小区庐山社区10823.616000.760.674.275.13
54四好大院庐山社区1750.583539.970.390.981.17
55友邻大院庐山社区880.292701.350.300.590.71
56庐山南小区庐山社区7542.516212.980.693.203.84
57灵庙大院庐山社区5751.926212.980.692.613.13
合计34675115.58542490.4360.28175.86211.03
五入人数212

★三、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须及时做好园区卫生保洁、杂草清除、杂物整治、环境整治工作,持续做好小区、楼道、楼顶、自行车库(无人管理的)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开展环境乱象整治,有效治理小区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十乱”现象,及时开展园区庭院积雪清扫、堆雪清运工作。若存在管理、整治、清运不及时、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经采购人书面告知并明确整改时限后仍未完成整改的,由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其他公司代为处置,所产生全部费用从投标人当月小区扫保服务费用中予以扣除。

(二)投标人须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聘用人员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安全事故、劳动纠纷及其他责任事故,均由投标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妥善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责任转嫁或推诿至采购人。

(三)中标人还应满足沈阳市住宅小区环境卫生考核标准

1、人员配备:庭院扫保按每9000平方米配备扫保人员1名,垃圾收集按每300户配备垃圾收集人员1名。

2、清扫保洁时间:每日早5时至7时进行早扫作业;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进行不间断巡回保洁。

3、垃圾收集时间:上午6时至中午11时进行第一次收集,下午14时至16时进行第二次收集。

4、楼道、楼顶每日进行清扫,达到地面净、无垃圾污物、无废旧家具、散堆残土、建筑垃圾等非生活垃圾。

5、庭院清扫保洁达到路面净、树根净、墙根净、 草坪绿地净、公共场所净、垃圾收集容器周边净、无人畜粪便。

6、小区街路清扫保洁达到路面净、污水井口净、墙根净、电柱根净、无垃圾污物、无人畜粪便、无残土堆积、无碎纸果皮核、无积水、草坪绿地无污物。

7、装修垃圾实行袋装,并堆放到指定地点,在3日内运出。

8、生活垃圾袋装后,投入垃圾收集容器。

9、垃圾收集容器摆放整齐,不得满溢,容器整洁无破损,外部无积存垃圾。

10、按标准配备环卫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垃圾收集点周边环境整洁,无裸露垃圾,无垃圾残液。

11、4月1日至10月31日,每日对垃圾收集点进行清洗,每周一次消杀,并有清洗和消杀记录。

12、严禁筐装垃圾,焚烧垃圾、杂草及摆摊占道经营。

★四、服务标准

(一)小区日常清扫保洁

1、坚持园区每日常态化保洁作业,保持小区土地平整,庭院及绿化带内无积存杂物、枯枝落叶、砖石瓦砾、白色垃圾、纸屑果皮等各类垃圾。

2、确保楼梯扶手干净无污渍,楼道、楼顶保持12小时动态整洁,清扫标准达到无积存杂物、零星垃圾、瓦砾杂物、果皮纸屑、积泥积水等各类垃圾,楼道、楼顶无废弃家具、纸箱、泡沫、木材、废旧家具、散堆残土、建筑垃圾等非生活垃圾等易燃堆积物。

3、规范使用除胶剂、铲刀、修补涂料等工具清理楼道、公共区域内喷涂、粘贴的小广告、小招贴喷涂,做到清理干净、不留痕迹。同步对违规小招贴留存电话进行登记,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由办事处报执法部门处置。

4、日常巡查期间,发现园区住宅墙皮脱落、供暖设备设施、下水等损坏或淤堵及时上报社区、物业,并协助配合完成排险维修等工作。

(二)垃圾清运保洁

1、结合园区垃圾产生量合理调配清运频次,所有生活垃圾统一转运至指定垃圾中转站,严格落实日产日清要求,确保垃圾桶无满溢、无堆积,做到车走地净、场清整洁。垃圾收集点位周边干净整洁,无散落垃圾、无积存污水,清运作业全程规范,严禁沿途抛洒、污水滴漏,杜绝二次污染。

2、常态化清洁养护垃圾桶设备,保持桶体完好、外观洁净、无顽固污渍,定期对垃圾桶及周边地面开展冲洗、消杀作业,发现破损、损坏垃圾桶及时报备更换。

3、保持垃圾桶可视范围内干净整洁,及时清理散落白色垃圾,园区严禁积存建筑、装修垃圾,发现大量装修建筑垃圾第一时间上报并协同处置,严禁园区内焚烧各类垃圾。

4、小区内至少设置一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围挡规范、标识醒目,不占用消防通道和行人通行空间。堆放点积存建筑垃圾不得超过3日。清运完成后2小时内完成场地清扫。运输车辆密闭完好,无沿途抛洒、无乱排乱卸。清运作业时间应避开居民休息时段(22:00-次日8:00),减少扰民。严禁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严禁在园区内随意倾倒、掩埋或焚烧建筑垃圾。

(三)庭院道路除雪清运工作

1、严格落实限时除雪标准,白天降雪停雪30分钟内启动除雪作业,夜间降雪于次日上午7时前完成作业部署。小雪8小时、中雪12小时、大雪16小时、暴雪24小时内,全面清除园区机动车道、人行道积雪,做到无空段、无漏段、无残雪、无结冰雪条,人行道保障不少于1.5米通行宽度。积雪统一规整堆放至路边石内侧,达到“黑地面、无结冰、无死角”标准。所有堆积积雪须在除雪完成后12小时内启动外运,小区出入口、主干道积雪24小时内全部清运完毕,次干道、支路积雪36小时内清运完毕。清运车辆须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撒漏。对管线跑冒滴漏形成的积冰做到彻底清理、清根见底。需外运积雪统一清运至区级指定堆放点位,严禁积雪堆放阻碍车辆通行及居民出行,严禁将积雪推入绿化带或雨水井等公共区域。

2、投标人除雪作业全过程自觉接受采购人日常监督检查。投标人自行配备除雪作业人员、作业工具、运输车辆及全部作业物资,自主保障除雪作业人力物力。

3、投标人可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专项除雪作业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严格落地执行。投标人全面承担除雪作业期间安全主体责任,作业过程中产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其他特定事项

1、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园区内弱电线缆(网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线等),对杂乱缠绕、凌空飞线进行捆绑,对老旧破损等问题及时上报。

2、接到街道、社区转办或居民直接反映的扫保类投诉案件后,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处理完毕。

3、无物业小区消杀覆盖全部重点区域(垃圾桶站、下水道口、健身器材、单元门把手、公共通道等),无遗漏。有完整消杀记录台账。无明显鼠洞、蟑螂、蚊蝇孳生地,病媒密度控制在全国爱卫会规定标准以内。

4、垃圾分类设施齐全,四色垃圾桶按标准配置,标识清晰、摆放规范,无破损、无污损。分类宣传指引牌设置到位,内容清晰可读。

5、除上述常规扫保范围外,投标人应无条件承接并完成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特定区域清扫保洁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未纳入街路扫保范围内的内部路、无名路等。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由投标人负责提供服务的全部黄河街道辖区。

(二)考核主体与频次

甲方实行常态化考核,考核结果关联合同续签及经费结算。

日常巡查:由办事处城管办、各社区网格员每日对服务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现场记录、即时取证,作为日常评分依据。

月度考核:由办事处城管办牵头,组织各社区于每月初对投标人上月服务质量进行集中评分,评定考核等级。

(三)考核项目

1、日常保洁服务质量情况;

2、垃圾清运及桶站运维情况;

3、冬季除运雪作业情况;

4、常态化保障与应急处置响应情况;

5、垃圾分类落实情况;

6、日常消杀及病媒防制情况;

7、公共设施巡查及上报情况;

8、建筑垃圾清运管理情况;

9、街道和社区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情况;

10、作业规范管理情况(含人员着装、作业时间、工具设备等);

11、12345举报、投诉情况。

(四)考核评定

考核满分100分,采取扣分制,各单项扣完为止。


序号考核项目考核细项分值扣分标准
1日常保洁服务(15分)主路路面清洁5路面有明显垃圾、积尘、污渍,每发现一处扣1分
人行道/支路清洁5有纸屑、烟头等杂物,每发现3处扣1分
路牙/墙角清洁5有卫生死角、积土,发现一处扣2分
2垃圾清运及桶站运维(15分)垃圾清运及时5出现满溢一次扣2分;未日产日清每次扣3分
投放点周边卫生5散落垃圾每处扣1分;污水每处扣2分
密闭运输规范5沿途抛洒滴漏每次扣2分
3冬季除运雪作业(10分)除雪及时性5超时限除雪每延迟1小时扣1分
积雪外运彻底性5积雪未外运或堆放不合理每处扣2分;影响通行扣3分
4常态化保障与应急处置(10分)投诉响应及处理5未在30分钟内响应每次扣1分;未在1小时内处理完毕每次扣2分
迎检及专项整治配合5配合不到位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影响扣2分
5垃圾分类(5分)分类设施设置及标识2标识不清或缺失每处扣0.5分
分类投放收运规范3混投混运每次扣2分
6日常消杀(10分)消杀频次及台账5未按频次消杀每次扣1分;台账缺失扣2分
病媒防制效果5发现鼠洞、蟑螂等明显痕迹每处扣1分
7公共设施巡查(10分)巡查频次及台账5未按月巡查每次扣1分;台账缺失扣1分
问题上报及时性5发现问题未在2小时内上报每项扣1分
8建筑垃圾清运管理(10分)堆放点设置与管理5未设堆放点或标识不清扣2分;与生活垃圾混堆扣1分
清运及时性3积存超过3日每处扣1分
运输规范与场地恢复2清运后未清扫每处扣0.5分;沿途抛洒每处扣1分
9交办任务完成情况(8分)街道、社区交办任务完成率8未按时完成每项扣2分;推诿拒绝每次扣4分
10作业规范管理(5分)保洁人员着装规范2每人次不规范扣1分
作业时间合理2违规扰民每次扣1分
工具设备整洁1杂乱扣1分
1112345举报、投诉情况(2分)街道、社区收到12345投诉、举报事件2每收到一起举报、投诉情况扣1分
合计100

(五)考核等级与结果运用


月度综合评分考核等级处理措施
90分(含)以上优秀通报表扬,同等条件优先续签
80分(含)—90分(不含)合格对扣分项限期整改,整改情况纳入下月复查
70分(含)—80分(不含)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7天
低于70分不合格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约谈企业负责人,连续不合格按退出机制处理
连续两个月低于80分全年考核不合格合同自动终止,不再续签

★六、退出机制

(一)考核退出:投标人月度考核综合评分连续两个月低于80分,视为全年考核不合格,本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主动退出:如投标人原因不再履行合同,投标人需提前90日书面通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做好交接工作,交接完毕视为合同自动终止。交接期间投标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标准提供服务,直至新服务单位接手为止。

(三)擅自退出:如投标人未按前款约定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即不再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四)一票否决退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

1、因投标人责任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如火灾、人员伤亡、群体性事件);

2、被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3、服务区域内连续3日以上垃圾积存,造成环境卫生严重倒退;

4、投标人恶意拖欠工作人员工资,导致集体上访或罢工;

5、投标人在投标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七、其他约定

(一)本服务需求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文件所述“无物业小区”具体范围以采购人实际划定的服务区域为准,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区域,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三)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市、区政策调整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采购人有权对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考核办法等进行相应调整,投标人须予以配合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为1+1+1模式,具体服务起止日期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合同每一年一签,第二、第三年能否续签同时取决于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情况及上一年度考核情况。若供应商在考核中达标,双方可续签1年合同,否则不再续签。续签价格保持不变,最多续签2次,总周期不超过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1日18时00分至2026年09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15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技术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为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系统中按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与网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备份文件,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如遇系统故障,供应商仅在系统中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而未递交备份文件导致其评审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本项目采用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可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及网络并提前对其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标活动。到达开标解密时间后,供应商可根据系统操作提示自主进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信息公告,并及时获取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供应商在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的过程中,应按系统要求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13巷13号
联系方式:024-86861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浩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体育场南街30号
联系方式:0417-2861666
邮箱地址:1129640103@qq.com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阳光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浩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21003010057576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成龙
电  话:18809826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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