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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教育局关于长顺县2026年学校扩容提质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3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长顺县教育局关于长顺县2026年学校扩容提质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

日期:2026-09-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顺县2026年学校扩容提质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长顺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贵州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3日 11:4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7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丹
项目联系电话18164840063
采购单位长顺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顺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85494090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中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德福中心A2栋16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6484006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ZH-2026-01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顺县2026年学校扩容提质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90701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注:对于投标文件中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条款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予以佐证。未指定证明材料形式的技术参数,可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功能截图或实物照片予以佐证作为补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够清晰体现所投产品满足相应技术参数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该技术条款响应为负偏离,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带▲符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需提供证明材料(技术参数中已注明佐证材料形式的,投标人需提供对应佐证材料;未注明佐证材料形式的,投标人可以提供合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功能截图或实物照片予以佐证作为补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够清晰体现所投产品满足相应技术参数要求)。 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该技术条款响应为负偏离,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不变,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通知为准,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网站发出的变更通知等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询,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顺县教育局              

地    址:长顺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18085494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中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德福中心A2栋1603              

联系方式:18164840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9762614.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丹

电    话:18164840063

附件信息:

招标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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