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重庆渝渡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宇树牌机器人及配套附属设备一批整体招租
日期:2026-09-30
| 标的名称 | 重庆渝渡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宇树牌机器人及配套附属设备一批整体招租 | ||
|---|---|---|---|
| 项目编号 | 202609003745 | 转让底价 | 135.6万元/年 |
| 信息披露开始日期 | 2026-09-3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6-10-19 |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大渡口区 | 资产类型 | 设备租赁权 |
招租方承诺
本招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租赁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租赁,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简况
| 标的描述 | 标的系重庆渝渡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宇树牌机器人及配套附属设备一批整体招租(详见公告附件1《资产明细表》)。 | ||
|---|---|---|---|
| 标的所在位置 | 重庆大渡口区 | ||
| 租赁底价 | 135.6万元/年 | ||
| 租赁期限(年) | 54个月 |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递增方式 | 不递增。租金按先高后低逐年递减方式收取,即:第1年按成交租金标准执行,第2-5年(第5年租期仅半年)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基础上减少3.6万元。 | 招租用途 | 机器人表演、商业运营、活动展演等合法经营活动 |
| 计量单位 | 批 | 数量 | 1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自合同生效且收到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以届时现状移交租赁标的 |
| 评估报告文号 | 重庆丹策咨报字[2026]第030号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7-06 |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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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踏勘联系人 | 于老师 | 联系电话 | 18983948672 |
招租方简况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渝渡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渝渡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2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
2.若信息披露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双方按照招租底价与合格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1个月租金)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本次租赁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并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签合同、拒付相关款项、放弃承租或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5.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1个月(含交易保证金转首期租金的一部分)]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helpDetail?subId=29971&code=HELP_CENTER),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
6.意向承租方应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1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租赁期满如承租方无违约情形的,招租方将在标的清退手续完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含附件)全部内容,且须按照附件2《承诺函》内容参与承租。
8.标的设备的运输存放、日常管理、节目表演、现场操作、机器人调试等全流程环节,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标的丢失和损坏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招租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9.租赁期内,标的设备全部运维相关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日常检修、保养清洁、故障检测与修复、零部件更换、程序迭代升级、系统调试、场地适配维护等所有配套支出。同时,承租方须为标的设备购置为期 4.5 年的专项设备保险,确保租赁全周期设备处于有效保险覆盖状态。
10.承租方须自行配备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操作人员与技术维护人员,完成全部人员岗前培训工作,作业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范及设备厂家操作指引。若因操作人员、技术维护人员无证上岗、专业能力不足、违规操作、未按厂家指引作业等情形引发各类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标的进行转租、转让、抵押、质押、变卖、改造产权等,仅享有合同期内合法使用权。
12.本项目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向招租方返还设备状态须符合《附件:设备交付与返还验收标准》(以下简称“验收标准”),在返还当日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招租方认定设备状态符合验收标准后签署《设备返还确认单》。若设备状态不符合验收标准,招租方在收到设备后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出具《定损单》及维修报价单(报价单须附维修明细、计价依据)。承租方如对招租方出具的前述文件存在异议,应当在收到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异议意见并与招租方协商处理;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承租方须同意与招租方共同委托宇树科技官方售后服务中心或双方共同认可且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即鉴定结论与自身主张不一致的一方承担鉴定费用。
13.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14.备查资料:咨询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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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后第2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设定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集团大渡口分中心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经理 | 联系电话 | 023-680800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