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通泰(宣化)200MW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6-10-01
通泰(宣化)200MW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原公告内容: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最多为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3)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张家口市路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