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金华市金东区金漪湖科创策源地经营权二(至2038年9月30日止)
日期:2026-10-08
| 项目编号 | GR2026ZJ101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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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金华市金东区金漪湖科创策源地经营权二(至2038年9月30日止)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金义田园智城科创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金华市 |
| 挂牌价格 | 367,569,6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2026-10-08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00万元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120801701920031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立约保证金存放于转让方指定账户(不计息),并按转让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均为含增值税价格,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按规定开具相关票据,一切以开票人实际开具税票时的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不动产过户产生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竞买人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成交价款由受让方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受让方必须在接到转让方交割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自标的资产交接后,标的资产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