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6-10-08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08日 10:53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10月08日至2026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 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预算金额 | ¥9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曹聪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2863138 | ||
| 采购单位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南宁华侨投资区武华大道17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1-63011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1-2863138 | ||
项目概况
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6-J1-510009-GXJT
项目名称: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元):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9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1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元):850000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交付使用并保证验收通过。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供应商须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6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gxzf.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485&articleId=W7TwR9oAUMhsg/wQ5bMLrQ==3.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分网(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s://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
地 址:南宁市南宁华侨投资区武华大道173号
项目联系人:陆娜
项目联系方式:0771-6301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曹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771-286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