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黑山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物化物资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726-00110
项目名称:黑山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物化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20116
最高限价(元):520116
一、采购规格及技术参数明细:复合肥
1.符合国家标准:GB/T15063-2020
2.总养分≥45%
3.N-P2O5-K2O 12-18-15
4.纯硫酸钾复合肥或高浓度硫酸钾复合肥
5.包装规格:50KG/袋
6.采购物资数量:116.88吨
二、采购货物(服务)详细要求:
1.抽检要求:采购人(采购方和供货方共同在场)对供货样品抽样,送至双方认同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参数须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2.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运输、装卸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62798.75
最高限价(元):262798.75
一、采购规格及技术参数明细:复合微生态饲料添加剂
1.采购物资适用于猪、牛、蛋鸡。
2.采购物资必须符合复合饲料添加剂(猪、牛、蛋鸡)通用要求。
3.复合微生态饲料添加剂应具有:适应无抗养殖需要,改善动物肠道微生态环境,维持肠道菌群平衡,提高免疫力、抗病力、饲料利用率,减少畜禽舍氨气味,改善养殖环境,减轻呼吸道疾病中有关作用。
4.卫生指标要求:
黄曲霉素B? ≤10.0μg/kg
砷(以总砷(As)计)的允许量 ≤2.0 mg/kg
铅(以Pb计)的允许量 ≤5.0 mg/kg
汞(以Hg计)的允许量 ≤0.1 mg/kg
镉(以Cd计)的允许量 ≤0.5 mg/kg
大肠杆菌的允许量 ≤1.0×105个/kg
霉菌总数的允许量 ≤2.0×107个/kg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5.采购物资数量:14.11吨。
二、采购货物(服务)详细要求:
1.抽检要求:采购人(采购方和供货方共同在场)对供货样品抽样,送至双方认同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参数须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2.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运输、装卸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001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商须具有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备案证明;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备案证明。(2)002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商须具有有效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有效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08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计2个包组不兼投不兼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山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农业农村局中大西路52号
联系方式:0416-5509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2-16号
联系方式:0416-4360777
邮箱地址:Shendaxy2021@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市府西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708803909000109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电 话:0416-4360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