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日期:2026-10-08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 | ||
| 行政区域 | 东坡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08日 16:1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0月0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朱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38108278 | ||
| 采购单位 |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眉山市东坡区长安中路13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3810626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恒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东段251号银鹏国际写字楼10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3810827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40220260002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调整采购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二、服务内容”第一款相关表述,详见采购文件。
2、调整采购文件第五章“5.3.6.最后报价”第七点相关表述:将“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60 %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60 %”调整为“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65 %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65 %”。
3、调整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人员配备”相关表述:将“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每名厨师(不含厨师长)具有中式烹调师二级或以上等级证书得4分,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证书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调整为“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两名厨师(不含厨师长),每具有中式烹调师二级或以上等级证书得4分,每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证书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长安中路135号
联系方式:028-38106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恒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东段251号银鹏国际写字楼10楼
联系方式:028-38108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28-38108278
四川恒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