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蕲春县2026年中央农业生产防灾救灾(秋粮抗逆防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6-10-09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蕲春县2026年中央农业生产防灾救灾(秋粮抗逆防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蕲春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蕲春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09日 08:56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预算金额 | ¥136.02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管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22936853 | ||
| 采购单位 | 蕲春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蕲春县漕河镇漕河一路2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09802820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蕲春县漕河镇文昌大道京东家电店6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22936853 | ||
蕲春县2026年中央农业生产防灾救灾(秋粮抗逆防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蕲春县2026年中央农业生产防灾救灾(秋粮抗逆防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JLQC-(2026)01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6-01121
3、项目名称:蕲春县2026年中央农业生产防灾救灾(秋粮抗逆防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36.02(万元)
6、最高限价:136.02(万元)
7、采购需求:
项目分为两包,投标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包段投递。A包叶面肥采购:①叶面肥-磷酸二氢钾,采购暂定数量33万袋,最高限价单价不超过1.90元/袋 。②叶面肥-水溶肥采购暂定数量6.6万袋,最高限价单价不超过3.95元/袋 。包段最高限价:88.77万元。B包植物生长调节剂采购:0.01%24-表芸苔素内酯采购暂定数量35万袋,最高限价单价为:1.35元/袋,包段最高限价:47.25万元。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成供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并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所投货物产品制造商需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填写详实的产品制造商数据信息,否者作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包叶面肥采购: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有效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或提供农业农村部规定免于登记文件。②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具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或提供农业农村部规定免于登记文件。,B包植物生长调节剂采购:①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农药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有效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②供应商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智能客服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 QQ:800182906。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 CA 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027-88660911。 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依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条,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有异议,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视情况不予理睬。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1430128370@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监督部门:蕲春县财政局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 200 号 电 话:0713-7225067 邮 箱:3324567347@qq.com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蕲春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一路 28 号 联系方式::李小兵 15098028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文昌大道京东家电六楼 联系方式:0713-7368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竟 电 话:1392293685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一路28号
联系方式:15098028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文昌大道京东家电店6楼
联系方式:139229368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竟
电 话:1392293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