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关缉私局办案区装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日期:2026-10-09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关缉私局办案区装备采购 | ||
| 品目 | 视频设备,信息化设备,音频设备,电源设备,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关 | ||
| 行政区域 | 东西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09日 11:3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0月0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骁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33292999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金银湖路1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警官027-8276838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代表021-33292999 | ||
| 附件: | |||
| 附件1 | 武汉海关缉私局办案区装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更正文件-202610091035209294.doc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HC202602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关缉私局办案区装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① “1采购邀请”-
“1.10.报名方式”-更正为“响应人须在2026年10月18日17:00前,在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11.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更正为“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1.12.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方式”-更正为“2026年10月19日00时00分到9时00分,响应人须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办理签到;2026年10月19日9时00分到9时30分,响应人须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解密响应文件。”;
“1.13.线下磋商地点(二次报价)”-更正为“2026年10月19日9:30应委派响应人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7.3)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参与线下磋商(二次报价)活动。”
② “5采购需求”-“5.2技术要求”-“序号第50项”;“功能要求”更正为“至少支持以下功能:审讯室一体化操作、电子笔录管理、同案多人协同审讯、电子签名按印、笔录与视频自动联动、一键报警、同步录音录像、非法审讯监督预警、离岗审讯监督预警”。
③ “5采购需求”-“5.3服务要求”-“序号第5项”;“培训方案第(1)条”更正为“应制定不少于30人次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安排、人数、次数、对分局的针对性培训内容、培训组织方式等”。
以上更正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关缉私局
联系方式:李警官027-82768386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金银湖路1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代表 021-33292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
电话:021-3329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