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丰县2026年水质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223-00093
项目名称:西丰县2026年水质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30000
最高限价(元):430000
一、商务需求:
1.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4.验收标准:按国家和行业内标准 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 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按国家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1)年
6.热线支持:具有固定支持电话
7.现场支持:(1 )小时内响应;(2 )小时内到达
二、服务需求:
1、根据检测方法GB/T 5750.1-13-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在0~4℃冷藏保存,或者使用适当的储存方法,保证微生物不发生性状改变,达到检测要求。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规定,检测水样461个。检测项目: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挥发酚类、氟化物、阴离合成洗涤剂、高锰酸钾指数、氯化物、氰化物、硝酸盐、硫酸盐、氨、铬(六价)、砷、汞、硒、铁、锰、铜、锌、镉、铝、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亚氯酸盐、氯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同时投标人须完成检测合同外临时增加的检测任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09日23时59分至2026年10月16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西丰县美麟公馆3栋31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西丰县
联系方式:024-77891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凡河新区水木华园小区南门B25-6号
联系方式:024-74615555
邮箱地址:270029276@qq.com
开户行:铁岭银行红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10201020011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纯
电 话:024-7461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