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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6-10-09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2026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日期:2026-10-0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贵港市港南区委员会宣传部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7:46
预算金额¥147.8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null
项目联系电话19321537006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贵港市港南区委员会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港南区港南路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9321537006
代理机构名称贵港市港南区财政局
代理机构地址无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无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贵港市港南区委员会宣传部

项目名称:2026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2026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新华社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的集中采访,展示提高我区新闻采用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在新闻媒体专栏专门报道。合作形式:文字稿(图/文/视频)

   标项二  

   标的名称:2026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中新社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的集中采访,展示提高我区新闻采用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在新闻媒体专栏专门报道。合作形式:文字稿(图/文/视频)

   标项三  

   标的名称:2026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人民网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的集中采访,展示提高我区新闻采用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在新闻媒体专栏专门报道。合作形式:文字稿(图/文/视频)

   标项四  

   标的名称:2026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广西日报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的集中采访,展示提高我区新闻采用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在新闻媒体专栏专门报道。合作形式:文字稿(图/文/视频)

   标项五  

   标的名称:2026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贵港日报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的集中采访,展示提高我区新闻采用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在新闻媒体专栏专门报道。合作形式:文字稿(图/文/视频)

   标项六  

   标的名称:2026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贵港市电视台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的集中采访,展示提高我区新闻采用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在新闻媒体专栏专门报道。合作形式:文字稿(图/文/视频)

   标项七  

   标的名称:2026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广西新闻网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857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的集中采访,展示提高我区新闻采用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在新闻媒体专栏专门报道。合作形式:文字稿(图/文/视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47857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新华社、中新社、人民网、广西日报、贵港日报、贵港市电视台、广西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单位发布的信息具有最权威影响力最强,影响范围最广,是各级地方政府对外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工作主要渠道,通过以上渠道的宣传可以更好的提高贵港市港南区的知名度,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1分标: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2分标: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3分标:广西贵港日报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4分标:广西贵港西江传媒有限公司;5分标: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6分标:广西百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7分标: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8分标:南宁市鸿林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9分标:广西广播电视台;10分标:广西南国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1分标:广西玫瑰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1分标:南宁市迎宾路1号;2分标: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21号;3分标:贵港市港北区江北大道西段贵港日报社办公室一楼;4分标: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民主路198号贵港市广播电视中心三楼313室;5分标: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36号人民日报社广西分社;6分标: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0号东盟中央城B区9号楼1501号;7分标: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基地大厦B座2402号;8分标: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中121号观澜溪谷23号楼1单元203号;9分标: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56号盛天国际6号楼2106号;10分标:南宁市民主路21号新闻大厦6楼;11分标: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5号展厦商住综合楼B单元6层603号房。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赖霏霏

联系电话:19321537006

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南区港南路128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叶立明

联系电话:0775-4327666

联系地址:港南区江南大道183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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