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免费公告 > 沈北新区2027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北新区2027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10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2027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10-1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北新区2027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行政区域沈北新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0日 12: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16: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预算金额¥13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云鹏、曹满
项目联系电话18701077783、19202449527
采购单位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8048895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701077783、19202449527
附件:
附件1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沈北新区2027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终稿).doc
公告信息
 
沈北新区2027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10-10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2027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3-00304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2027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80000
最高限价(元):13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注:采购需求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第十一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自1996年开展以来,每年进行一次。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厅要求,开展沈北新区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区2026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持续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监测,更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保持国土调查数据现势性,支撑自然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平稳运行,不断夯实“以图管地”工作基础,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国土资源“批、供、用、补、查”日常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土地调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6〕1038号)  

3.《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实施方案》

4.《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要求(2026年度适用)》

5.《关于开展全省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6]181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7.具有良好的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11.其它资格性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沈北新区2027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 1项

2.采购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1年,最多续签2次。

3.采购项目实施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按照自然资源部最新工作要求,完成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全年开展自主提取图斑变更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变化图斑提取;

工作内容是套合两年度正射影像图和上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进行图斑比对,开展内业判读,提取数据库地类与影像地物特征不一致的图斑范围,并预判土地利用类型。

(2)外业调查;

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采矿用地、特殊用地、废弃、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调查;确定数据库中城市、建制镇、村庄、临时用地、推堆土区、光伏板、拆除未尽等单独图层范围变化情况。

(3)拍照举证;

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的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统一举证平台。

(4)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

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对于发生变化的图斑,补充开展变化调查。

(5)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

根据日常确权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变更权属更新,对于界线发生变化的,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不动产调查相关规定,开展权属界线补充调查。

(6)举证成果审核和规范化处理

工作内容包括:一是举证照片审核,举证拍照照片拍摄点、角度、覆盖度和近远景照片规范性审核;二是变更信息审核,变更后地类、范围、标注和外业描述规范性审核;三是变更图层审核,变更图层合理性、属性完整性、拓扑错误及与相关用地管理信息数据叠加套合等信息审核。针对审核发现有问题

(7)内业数据处理和数据库更新:

按照统一的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年度变更调查数据的内业数据处理和数据库更新。

(8)成果修改完善;

针对省和国家复核检查的问题图斑,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通过省和国家核查,达到国家规定的成果质量要求为止。

(9)成果编制;

主要成果按照国家下发的《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方案》要求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影像、图形、权属、图件、表格和文字报告等。

(10)成果整理和归档;

1)成果检查,数据库成果通过国家质量检查软件检查。

2)验收工作,配合国家和省级完成数据库修改完善工作,整体汇交成果通过上级检查验收,成果质量达到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国家级数据库更新工作要求。

3)成果整理,完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1年,最多续签2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专业乙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0日16时00分至2026年10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如投标人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现场,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方式:024-88048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
联系方式:18701077783、19202449527
邮箱地址:XDGJ_LN@yeah.net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云路支行
账户名称: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00020009200017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云鹏、曹满
电  话:18701077783、19202449527
附件:
 

招标分类

more

友情链接

安华招标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66321号-3
联系电话:400-1665-567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绿地一期
安华招标唯一官网为 www.ahzb.net,主体为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安华招标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