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西鑫永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移民安置技术验收工作服务的更正公告
日期:2026-10-10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移民安置技术验收工作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永福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10日 17:2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10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0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彭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3816086 | ||
| 采购单位 | 永福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福县永福镇凤阁路6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3-865629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鑫永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红岭路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3-381608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6-G3-260043-GXX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移民安置技术验收工作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章、服务采购需求“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一、项目概况: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位于永福县永福镇西河上游,是一座以城乡供水、灌溉为主,结合防洪、生态补水和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库。二、主要服务内容: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L682-2014)、《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如本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或区颁布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依据批复的《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实施方案》各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工作计划》及相关批复文件、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工程量等,对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移民安置技术验收工作服务,主要包括: 水库工程导(截)流阶段、下闸蓄水阶段、工程竣工三个阶段移民安置验收的自验、初验、终验技术咨询服务。(一)自验服务内容1.起草移民安置自验工作方案、自验委员会及验收工作组组建方案;2.根据移民安置规划和移民安置情况,设计移民安置验收表格并指导填写;3.起草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4.负责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与监督评估报告及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的技术衔接审查;5.指导各验收工作组(农村移民安置组、专项设施和库底清理组、资金组、档案组等)的现场抽查并起草小组验收报告;6.编制移民安置自验大会会序册;7.起草主持人主持词;8.起草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发言稿;9.起草各验收组汇报材料;10.起草移民安置自验报告;11.起草领导讲话稿;12.设计移民安置自验程序,组织移民安置自验大会召开会务(含专家费、会议餐饮);13.针对验收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14.根据验收委员意见修改完善移民安置验收报告。(二)初验服务内容1.起草移民安置自验存在问题整改报告;2.指导整理移民安置初验备查资料;3.起草移民安置初验申请;4.起草永福县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5.协助委托方开展移民安置初验工作。6.组织移民安置初验大会召开会务(含专家费、会议餐饮)。(三)终验服务内容1.起草永福县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2.协助委托方开展移民安置终验工作。3.组织移民安置终验大会召开会务(含专家费、会议餐饮)。(四)负责永福县移民安置自验、初验、终验涉及的其它各项相关材料的拟写及相关工作的协助、指导工作。三、成果质量要求:1.根据《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移〔2012〕77号)、《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L682-2014)和《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实施方案》各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工作计划》等文件,本次验收的范围应与有关批复文件一致。2.符合国家、部门、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关标准及规范。四、工作目标:根据移民安置验收组织/主持单位要求,协助、指导永福县顺利完成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移民安置技术验收工作。五、报价明细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3720000.00元,其中:导截流阶段验收服务 1100000.00元,下闸蓄水阶段验收服务1200000.00元,竣工移民安置验收服务1420000元,合计3720000元。投标人须按下表(附件1)填报各阶段及子项投标报价,各分项报价金额不得超过参考预算,各分项合计金额必须等于投标总报价,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3720000.00元。报价包含人工、差旅、专家费、会议餐饮费、报告编制、资料整理、税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 一、项目概况: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位于永福县永福镇西河上游,是一座以城乡供水、灌溉为主,结合防洪、生态补水和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库。二、主要服务内容: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T682-2025)、《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如本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或区颁布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依据批复的《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实施方案》各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工作计划》及相关批复文件、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工程量等,对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移民安置技术验收工作服务,主要包括: 水库工程导(截)流阶段、下闸蓄水阶段、工程竣工三个阶段移民安置验收的自验、初验、终验技术咨询服务。(一)自验服务内容1.协助起草移民安置自验工作方案、自验委员会及验收工作组组建方案;2.根据移民安置规划和移民安置情况,设计移民安置验收表格并指导填写;3.协助起草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4.负责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与监督评估报告及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的技术衔接审查;5.指导各验收工作组(农村移民安置组、专项设施和库底清理组、资金组、档案组等)的现场抽查并起草小组验收报告;6.编制移民安置自验大会会序册;7.协助起草主持人主持词;8.协助起草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发言稿;9.协助起草各验收组汇报材料;10.协助起草移民安置自验报告;11.协助起草领导讲话稿;12.设计移民安置自验程序,承担移民安置自验大会召开会务(含专家费、会议餐饮);13.针对验收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14.根据验收委员意见修改完善移民安置验收报告。(二)初验服务内容1.协助起草移民安置自验存在问题整改报告;2.指导整理移民安置初验备查资料;3.协助起草移民安置初验申请;4.协助起草永福县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5.协助委托方开展移民安置初验工作。6.承担移民安置初验大会召开会务(含专家费、会议餐饮)。(三)终验服务内容1.协助起草永福县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2.协助委托方开展移民安置终验工作。3.承担移民安置终验大会召开会务(含专家费、会议餐饮)。(四)负责永福县移民安置自验、初验、终验涉及的其它各项相关材料的拟写及相关工作的协助、指导工作。三、成果质量要求:1.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水移民〔2022〕414号)、《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T682-2025)和《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实施方案》各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工作计划》等文件,本次验收的范围应与有关批复文件一致。2.符合国家、部门、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关标准及规范。四、工作目标:根据移民安置验收组织/主持单位要求,协助、指导永福县顺利完成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移民安置技术验收工作。五、报价明细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3720000.00元,其中:导截流阶段验收服务 1100000.00元,下闸蓄水阶段验收服务1200000.00元,竣工移民安置验收服务1420000元,合计3720000元。投标人须按下表(附件1)填报各阶段及子项投标报价,各分项报价金额不得超过参考预算,各分项合计金额必须等于投标总报价,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3720000.00元。报价包含人工、差旅、专家费、会议餐饮费、报告编制、资料整理、税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 2 第三章、服务采购需求“二、商务条款:付款条件” 1.本项目无预付款。2.签订合同后移民安置自验工作完成符合要求的,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合同价款的70%;3.移民安置初验工作完成后符合要求的,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5%;4.移民安置终验工作完成并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后,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5%。满足付款条件后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交请款报告及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请款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1.本项目无预付款。2.签订合同后移民安置自验工作完成符合要求的,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该阶段合同价款的50%;3.移民安置初验工作完成后符合要求的,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该阶段合同价款的20%;4.移民安置终验工作完成并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后,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该阶段合同价款的20%。5.各阶段验收完成后暂扣10%服务费,移民安置竣工验收阶段验收完成后支付全部合同服务费用,至竣工阶段移民验收终验通过后,付清全部合同款项。满足付款条件后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交请款报告及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请款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3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二、工作内容” 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L682-2014)、《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如本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或区颁布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依据批复的《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实施方案》各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工作计划》及相关批复文件、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工程量等,对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移民安置技术验收工作服务,主要包括: 水库工程导(截)流阶段、下闸蓄水阶段、工程竣工三个阶段移民安置验收的自验、初验、终验技术咨询服务。(一)自验服务内容1.起草移民安置自验工作方案、自验委员会及验收工作组组建方案;2.根据移民安置规划和移民安置情况,设计移民安置验收表格并指导填写;3.起草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4.负责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与监督评估报告及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的技术衔接审查;5.指导各验收工作组(农村移民安置组、专项设施和库底清理组、资金组、档案组等)的现场抽查并起草小组验收报告;6.编制移民安置自验大会会序册;7.起草主持人主持词;8.起草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发言稿;9.起草各验收组汇报材料;10.起草移民安置自验报告;11.起草领导讲话稿;12.设计移民安置自验程序,组织移民安置自验大会召开会务(含专家费、会议餐饮);13.针对验收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14.根据验收委员意见修改完善移民安置验收报告。(二)初验服务内容1.起草移民安置自验存在问题整改报告;2.指导整理移民安置初验备查资料;3.起草移民安置初验申请;4.起草永福县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5.协助委托方开展移民安置初验工作。6.组织移民安置初验大会召开会务(含专家费、会议餐饮)。(三)终验服务内容1.起草永福县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2.协助委托方开展移民安置终验工作。3.组织移民安置终验大会召开会务(含专家费、会议餐饮)。(四)负责永福县移民安置自验、初验、终验涉及的其它各项相关材料的拟写及相关工作的协助、指导工作。 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T682-2025)、《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如本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或区颁布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依据批复的《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实施方案》各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工作计划》及相关批复文件、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工程量等,对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移民安置技术验收工作服务,主要包括: 水库工程导(截)流阶段、下闸蓄水阶段、工程竣工三个阶段移民安置验收的自验、初验、终验技术咨询服务。(一)自验服务内容1.协助起草移民安置自验工作方案、自验委员会及验收工作组组建方案;2.根据移民安置规划和移民安置情况,设计移民安置验收表格并指导填写;3.协助起草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4.负责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与监督评估报告及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的技术衔接审查;5.指导各验收工作组(农村移民安置组、专项设施和库底清理组、资金组、档案组等)的现场抽查并起草小组验收报告;6.编制移民安置自验大会会序册;7.协助起草主持人主持词;8.协助起草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发言稿;9.协助起草各验收组汇报材料;10.协助起草移民安置自验报告;11.协助起草领导讲话稿;12.设计移民安置自验程序,承担移民安置自验大会召开会务(含专家费、会议餐饮);13.针对验收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14.根据验收委员意见修改完善移民安置验收报告。(二)初验服务内容1.协助起草移民安置自验存在问题整改报告;2.指导整理移民安置初验备查资料;3.协助起草移民安置初验申请;4.协助起草永福县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5.协助委托方开展移民安置初验工作。6.承担移民安置初验大会召开会务(含专家费、会议餐饮)。(三)终验服务内容1.协助起草永福县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2.协助委托方开展移民安置终验工作。3.承担移民安置终验大会召开会务(含专家费、会议餐饮)。(四)负责永福县移民安置自验、初验、终验涉及的其它各项相关材料的拟写及相关工作的协助、指导工作。 4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四条 技术服务费:二、支付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2.签订合同后移民安置自验工作完成符合要求的,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合同价款的70%;3.移民安置初验工作完成后符合要求的,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5%;4.移民安置终验工作完成并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后,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5%。满足付款条件后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交请款报告及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请款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1.本项目无预付款。2.签订合同后移民安置自验工作完成符合要求的,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该阶段合同价款的50%;3.移民安置初验工作完成后符合要求的,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该阶段合同价款的20%;4.移民安置终验工作完成并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后,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该阶段合同价款的20%。5.各阶段验收完成后暂扣10%服务费,移民安置竣工验收阶段验收完成后支付全部合同服务费用,至竣工阶段移民验收终验通过后,付清全部合同款项。满足付款条件后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交请款报告及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请款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福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地 址:永福县永福镇凤阁路67号
联系方式:0773-8656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鑫永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红岭路1号
联系方式:0773-3816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电 话:0773-381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