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综合楼民警食堂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10-10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综合楼民警食堂改造项目 |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10日 18:22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0月22日 14: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时间:2026年10月22日14时 00分00秒~14时 30分00秒(北京时间)。 | ||
| 预算金额 | ¥25.510377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吴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7650648、020-87684402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国际机场空港三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3606506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工、吴工,020-87650648、020-87684402 | ||
| 附件: | |||
| 附件1 | 20261010【发售稿】1174C-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综合楼民警食堂改造项目.pdf | ||
| 附件2 | 工程量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综合楼民警食堂改造项目.xlsx | ||
| 附件3 | 图纸-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综合楼民警食堂改造项目.rar | ||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综合楼民警食堂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oa.gzgkbidding.com/qpoaweb/prg/gys/prolist.asp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GK26C130B1174C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综合楼民警食堂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51037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51037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综合楼民警食堂改造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综合楼民警食堂改造项目 | 1项 | 25.510377万元 |
1) 详细要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2)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响应报价。
3) 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4)其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承建工程的企业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或提供响应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或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以下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1)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提供书面声明);(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8)已购买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0日 至 2026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oa.gzgkbidding.com/qpoaweb/prg/gys/prolist.aspx)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时间:2026年10月22日14时 00分00秒~14时 30分00秒(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要求备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采购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响应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响应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初步评审时不得以响应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响应供应商初步评审不通过。
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初步评审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磋商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评审结束后,若该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响应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响应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 获取磋商文件流程:
(1)供应商参加响应需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布的磋商文件才有资格参加响应。
(2)本项目采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oa.gzgkbidding.com/qpoaweb/prg/gys/prolist.aspx)发布磋商文件,供应商登录“在线获取文件系统”查询本项目后选择“我要获取采购文件”,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并上传以下资料(仅用于核对登记信息的正确性):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
2)磋商文件款汇款回单/截图。
(3)“在线获取文件系统”操作手册可到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官网的下载中心获取。
2. 项目属性:工程类
3. 品目类别:房屋修缮
4. 本项目磋商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网(www.gzgkbidding.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5. 响应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需提供质疑函原件(质疑函书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第三章“磋商须知”)。
6. 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和缴纳磋商保证金专用账号(账号不同,请供应商按指定账户缴纳,否则自行承担费用缴纳错误而造成的后果)
(1)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
账户: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120 5774 194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2)缴纳保证金专用账号:
账户: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详见磋商文件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财富广场支行
7. 购买磋商文件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85501
传真号码:020-87685201
电子邮箱:gzgk@gzgkbidding.com
邮政编码:510070 网址:www.gzgkbidding.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国际机场空港三路
联系方式:020-36065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陈工、吴工,020-87650648、020-876844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吴工
电 话: 020-87650648、020-87684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