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700立方养殖水体及附属渔业养殖设施建设与升级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10-11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700立方养殖水体及附属渔业养殖设施建设与升级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11日 17:44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0月20日 11: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1幢11层B12室 |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何明明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09980060 | ||
| 采购单位 | 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4村5组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3991002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振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1幢11层B1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09980060 | ||
项目概况
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700立方养殖水体及附属渔业养殖设施建设与升级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G-CS-2026-0041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700立方养殖水体及附属渔业养殖设施建设与升级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2961967.8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700立方养殖水体及附属渔业养殖设施建设与升级
数量:1预算金额(元):30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养殖基地池塘防渗处理25亩,进行池塘尾水种养净化改造面积10亩;构建池塘陆基保温鱼池种养循环水养殖系统2套,建设陆基保温鱼池20组,配套蓄水池1组。完成车间老旧设施的改造提升和墙体建设。建设生物池、微滤机池、高位蓄水池各1个;购置水质在线监测及智能控制系统1套;购置配电装置、发电机组等电力设施,机电防护棚1套;购置锅炉、竖流沉淀器、复合型全自动微滤机、渠道式紫外线杀菌仪、高压微孔曝气增氧机、液氧塔、高效氧气锥、陶瓷增氧盘、抽水泵等设施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日内项目竣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应具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还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以及建造师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地 址: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4村5组
联系方式:18399100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振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1幢11层B12室
联系方式:18909980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明明
电 话:1890998006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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