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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12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10-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行政区域沈北新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2日 16: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丹
项目联系电话 024-23533741
采购单位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8087391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23533741
附件:
附件1服务类-竞争性磋商10.12.doc
公告信息
 
沈北新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6-10-12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3-00310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注:采购需求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第十一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采购说明: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服务地点:沈北新区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需求:为满足沈北新区征地组卷需要,保障各项目顺利落地,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需委托第三方对本区域2027年内征地约20个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2.服务期限

拟定三年,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次,且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与上级政策、文件要求相冲突,则当年服务期满后合同终止,依据最新政策执行。

3、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应主管部门的审批通过。

评估报告深度要求:成果需经备案单位备案完成并出具备案证明材料。

成果文件份数及电子版:成果文件需要纸质版、电子版(PDF)各一套。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2019〕第 3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21〕第 743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 号);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 号);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

《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辽委办发〔2022〕19号);

《沈阳市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办法》(沈委办发〔2023〕1 号)等。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所提交的成果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项目采购,采购项目交付时间为按采购单位所需技术服务时限提供,项目实施地点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行政区域。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采购标的需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起至服务期满结束。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效率:按采购单位所需技术服务的计划要求落实。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及采购文件要求。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与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的发展变化保持一致;

与沈北新区的相关政策与具体要求等的调整变化一致。

合同履行期限:拟定三年,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次,且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与上级政策、文件要求相冲突,则当年服务期满后合同终止,依据最新政策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政府机构登记备案的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2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和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5.特别提醒: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联系方式:024-88087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
联系方式: 024-23533741
邮箱地址:lnshzb2014@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22140100100007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丹
电  话: 024-2353374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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