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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 (项目编号:YHCG2026-BC-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12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 (项目编号:YHCG2026-BC-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10-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行政区域北辰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2日 18: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1室
预算金额¥176.029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海响、海南、葛传峰、杨丹
项目联系电话022-58569836
采购单位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倪艳辉,022-26913939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办公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58569836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 (项目编号:YHCG2026-BC-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 (项目编号:YHCG2026-BC-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CG2026-BC-001
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6.029万元
最高限价:176.02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89.5789.57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磋商文件。
第2包 是 6.566.56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磋商文件。
第3包 是 21.421.4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磋商文件。
第4包 是 20.2220.22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磋商文件。
第5包 是 13.73413.734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磋商文件。
第6包 是 12.87312.873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磋商文件。
第7包 是 11.67211.672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完成全部项目的抽样工作,2027年2月28日前完成全部项目检验并出具报告(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第一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6.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 第2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第二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6.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 第3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第三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6.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4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第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6.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5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第五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6.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6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第六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6.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7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第七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6.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2日到 2026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2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
  联系方式:倪艳辉,022-26913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办公室
  联系方式:022-58569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海响、海南、葛传峰、杨丹
  电 话:022-58569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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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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