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投放项目(不含小谷围街)(第二次)招标公告-广州市番禺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投放项目(不含小谷围街)(第二次)
日期:2026-10-12
广州市番禺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投放项目(不含小谷围街)(第二次)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无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投放项目(不含小谷围街)(第二次)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投放项目(不含小谷围街)(第二次) | ||
| 标段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投放项目(不含小谷围街)(第二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私营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2026年至2028年期间番禺区全区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为3万辆,其中大学城片区(小谷围街)、东部片区、西部片区各0.9、0.735、0.735万辆(中标后即时生效),0.63万辆为机动运营配额在东部、西部片区投放。大学城片区(小谷围街)运营配额0.9万辆由小谷围街道单独招标。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是广州市番禺区东部片区和西部片区合计运营配额2.1万辆的招标,以公开招标方式,由得分排名前三的经营企业获得运营配额,每个经营企业为一标,每标为0.7万辆(其中0.49万辆中标即时生效,0.21万辆附条件生效),每标在东部片区、西部片区各按照0.245万辆投放。 | ||
| 招标内容 | 1、运营配额投放数量、范围期限及动态调整机制 1.1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投放项目(不含小谷围街)(第二次) 1.2 投放数量:根据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作的《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总量规模评估(2025-2028年)》第五部分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模评估,从综合城市交通承载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考虑,2025年至2028年期间番禺区全区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为3万辆(其中,2.37万辆运营配额在中标后即时生效,占比约为79%;0.63万辆机动运营配额为附条件生效,占比约为21%,根据后续的企业服务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生效,机动运营配额在东部、西部片区投放)。 1.3 运营配额投放范围 本次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经营范围为番禺区行政区域范围,分大学城、东部、西部三个片区,其中市桥街和石壁街道的南站核心区为禁止投放区。大学城片区为小谷围街;东部片区为南村镇、新造镇、化龙镇、大龙街道、石碁镇、石楼镇、桥南街;西部片区为洛浦街、大石街、石壁街、钟村街、沙头街、东环街、沙湾街。 1.4 招标标的 2026年至2028年期间番禺区全区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为3万辆,其中大学城片区(小谷围街)、东部片区、西部片区各0.9、0.735、0.735万辆(中标后即时生效),0.63万辆为机动运营配额在东部、西部片区投放。大学城片区(小谷围街)运营配额0.9万辆由小谷围街道单独招标,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东部片区和西部片区合计运营配额2.1万辆的招标,授权委托广州市番禺区交通管理总站作为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由得分排名前三的经营企业获得运营配额,每个经营企业为一标,每标为0.7万辆(其中0.49万辆中标即时生效,0.21万辆附条件生效),每标在东部片区、西部片区各按照0.245万辆投放;运营配额有效期从完成运营配额投放并与中标企业签订管理服务协议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 1.5 运营配额动态调整机制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建立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和运营配额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企业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的得分、排名情况对企业运营配额实施动态调整。其中东部、西部片区由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大学城片区由小谷围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具体调整规则如下: 1.5.1 东部、西部片区由区交通运输局根据《番禺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服务水平考核评价表(东、西片区)》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考核方案增加了重点投放区域所在镇街的权重比例,东部片区涉及南村、新造、化龙、大龙、石碁、石楼和桥南7个镇街,其中增加了南村考核评分权重达到50%、西部片区涉及洛浦、大石、钟村,石壁、沙头、东环和沙湾7个镇街,其中洛浦、大石、钟村等镇街的考核评分权重各自达到20%。依据各职能部门按照行政管理职责分别对各项指标进行独立评分,并通过加权汇总得到企业的总得分。以每个季度的考核分数作为计算标准,片区企业考核评分低于75分的,扣减该企业运营配额300辆,考核评分高于90分的,奖励该企业运营配额1000辆。机动配额不足奖励配额数量时,以机动配额剩余数量作为奖励数量(存在多家符合奖励标准,则平均分配剩余数量)。当机动配额为零而存在奖励情况时,不发生配额奖励行为。 1.5.2 大学城片区由小谷围街道办事处根据《小谷围街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服务水平考核评价表(大学城片区)》组织开展,具体考核办法由小谷围街道确定,每个考核周期考核完后将考核结果抄送区交通运输局。 1.5.3 扣减出的配额纳入机动配额,奖励从机动配额中产生。由区交通运输局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区各片区配额比例。 1.5.4 违反广州市番禺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及服务管理协议书第九条所规定的情形,区交通运输局有权解除本协议。 | ||
| 工期(交货期) | 运营配额有效期从完成运营配额投放并与中标企业签订管理服务协议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 投标人必须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 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总公司(总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或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照的扫描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 承诺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体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中无投标人业绩要求,具体类似项目运营经验详见招标文件。 | |||
| 其他要求:1 招标项目的现场环境、周边环境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 2 中标人应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场地服务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取固定金额陆仟元整(¥6000.00元)。由3家中标单位平均分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每个中标人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贰仟元整(¥2000.00元)。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 3 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旭杰建设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固定金额贰万整(¥20000.00元),由3家中标单位分摊,每个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陆仟陆佰陆拾陆元陆角陆分(¥6666.66元)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10-12 19: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1-03 09: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1-03 09: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11-03 09:30:00 | 开标地点 | 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管理总站 | 联系地址 | 番禺区市桥街德胜路1号交通大厦2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关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8461989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旭杰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平康路65号珠江商贸中心大厦908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刘愉 | 联系电话 | 020-84884559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20-8461889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 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具体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尚未登记注册的,可书面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其他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交通管理总站 受理电话:020-8461989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胜路1号交通大厦2楼 招标投标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受理电话:020-8461889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胜路1号交通大厦 3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或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进行处理。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