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平遥县文物所公开招标平遥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保险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日期:2026-10-13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遥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保险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平遥县文物所 |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13日 08:4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10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0月1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34231825 | ||
| 采购单位 | 平遥县文物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遥县旧人民医院北楼611室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54-586828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矩衡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太原市小店区康宁街鼎晨花园第2幢0单元2号房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3423182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7282026CGK001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遥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保险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部分 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 企业综合实力 2.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发票的抬头甲方须与投标人或其上级公司名称一致)。) 2.无人机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发票的抬头甲方须与投标人或其上级公司名称一致)。) 2 第三部分 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 管理制度 注: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15分。方案中存在缺陷的,每1项中每有1处扣1分,每项最多扣4分,扣完为止。 注: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15分。方案中存在缺陷的,每1项中每有1处扣1分,每项最多扣5分,扣完为止。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遥县文物所
地 址:平遥县旧人民医院北楼611室
联系方式:0354-5868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矩衡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康宁街鼎晨花园第2幢0单元2号房
联系方式:13834231825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383423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