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一批315KVA油浸变压器、综合配电箱等废旧物资转让
日期:2026-10-14
| 项目编号 | GR2026ZJ1010332 |
|---|---|
| 项目名称 | 一批315KVA油浸变压器、综合配电箱等废旧物资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龙港市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温州市 |
| 挂牌价格 | 1,310,822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2026-10-14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1.竞买保证金:30万元。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30万元至“浙交汇”平台温州中心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转让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清成交价款,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标的物交割及搬运事项: (1)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2)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如遇数量等与实际移交差异时,应以实物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与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 (3)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回收拆解、拉运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全部税、费。转让标的回收拆解、拉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服从转让方对进场时间、人员、物品拆解拉运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签署相关安全协议,自觉接受现场监督。在拆解、拉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因受让方责任而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受让方独立承担一切风险与责任,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4)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5)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6)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受让方应在于转让方完成交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逾期一天扣除施工保证金5000元/天。 (8)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