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HBSJ-202608QG-025001的澄清文件
日期:2026-10-15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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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湖北省综合能碳科技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至信大道9号荆门市领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8MW分布式光伏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湖北省综合能碳科技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至信大道9号荆门市领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8MW分布式光伏项目(第二次)(HBSJ-202608QG-025001002)澄清答疑,如与招标文件及前次澄清答疑存在矛盾之处,以本澄清答疑为准,澄清答疑内容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0.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评分办法中的光伏钙钛矿组件质保承诺函,具体格式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3、投标人应当提供工期承诺函,工期承诺函为实质性相应要求,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具体格式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招标人:湖北省综合能碳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长江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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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