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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21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6-10-2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8: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 14:30
开标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预算金额¥86.6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项目联系电话0514-87978933
采购单位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金湾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平 0514-80921376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工 0514-87978933

项目概况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WDZC-2026049

项目名称: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6.6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批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s://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2日  至 2026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方式: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登记报名。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配送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上各品类零售均价标准的90%(不含90%),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2.1投标函(原件)

2.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4 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2.5 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2.6 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2.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2.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2.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4.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PDF盖章版、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投标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金湾路88号

联系方式:高平 0514-80921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联系方式:孙工 0514-87978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0514-8797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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