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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疾控中心化学类设备采购项目(第6批)(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21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省疾控中心化学类设备采购项目(第6批)(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6-10-2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省疾控中心化学类设备采购项目(第6批)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8: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1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为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41.130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亚男、刘戎、许帅宏、芦玲玲
项目联系电话024-31325151
采购单位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1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338106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325151
附件:
附件1省疾控中心化学类设备采购项目(第6批)-货物类-公开招标(002包).doc
公告信息
 
省疾控中心化学类设备采购项目(第6批)(第二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10-21

  
项目概况

省疾控中心化学类设备采购项目(第6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42918
项目名称:省疾控中心化学类设备采购项目(第6批)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11302
最高限价(元):411302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编号/品目号:002/1

名称:尘埃粒子计数器

数量:4台

尘埃粒子计数器

1.采样流量:100 L/min。

2.粒径通道:≥6通道,覆盖0.5~10.0 μm。

3.电池:内置锂电池。

4.光源:激光二极管/半导体激光。

5.数据存储:具有数据存储功能,具备多级权限管理或审计追踪功能。

6.打印功能;内置热敏打印机或支持外接打印。

包组编号/品目号:002/2

名称:臭氧测定仪

数量:1台

臭氧测定仪

1.检测原理:紫外吸收法(254 nm)或电化学法或分光光度法;

2.测量范围:至少覆盖0.001ppm~0.5 ppm(或0~1 mg/m3)

3.响应时间:T90≤60 s;

4.便携式,内置锂电池或交直流两用;

5.具备数据存储功能;

6.工作环境:至少覆盖10℃~40 ℃

包组编号/品目号:002/3

名称:二氧化碳红外测定仪

数量:1台

二氧化碳红外测定仪

1.检测原理:不分光红外分析法(NDIR);

2.采样方式:内置泵吸式;

3.测量范围:0~5000 ppm(0.5%),分辨率≤0.001%;

4.重复性:≤1%满刻度;

5.零点漂移≤±2%FS/h;量程漂移≤±2%FS/3h;

6.响应时间:t90≤60 s;预热时间≤30 min;

7.流量范围:0.5L~1.0 L/min;

8.数据存储功能;                                                                      

9.交直流两用(内置锂电池);

包组编号/品目号:002/4

名称:风速仪1

数量:2台

风速仪1

★1.量程至少覆盖 0.1-30 m/s  

★2.分辨率≤0.01m/s

★3.精度:≤0.03m/s+4%测量值(0-20m/s档)

4.适应湿度范围:5%-95%

5.适应气压:700hPa-1100 hPa

★6.具有可伸缩可弯曲探头

★7.可记录最大值,最小值,计算多点平均值及风量

★8.可使用蓝牙进行无线测量

包组编号/品目号:002/5

名称:风速仪2

数量:2台

风速仪2

1.风速测量范围:覆盖0.1~30 m/s;

2.最低检测值 / 分辨率:最低检测值≤0.05 m/s,分辨率≤0.01 m/s;

3.测量偏差:0.1~2 m/s 内相对偏差≤±10%;2~10 m/s 内相对偏差≤±15%;

4.数字显示:便携式。

5.供电方式:电池。

包组编号/品目号:002/6

名称:甲醛测定仪

数量:1台

甲醛测定仪

1.检测原理:光电光度法、酚试剂分光光度法、AHMT法或电化学法,符合GB/T 18204.2-2025;

2.测量范围:覆盖0~1.00 mg/m3;

3.分辨率0.01 mg/m3;

4.采样方式:泵吸式

5.显示:LCD/彩色触摸屏;

6.数据存储功能;

7.便携式,交直流两用(内置锂电池);

8.工作环境:-10℃~+40 ℃

包组编号/品目号:002/7

名称:流量校准仪

数量:1台

流量校准仪

1.流量测量范围:至少覆盖0.3L~5 L/min(皂膜/孔口/干式)

2.示值误差:≤±1%;

3.具备温度、大气压测量功能;

4.分辨率:≤0.01 L/min;

5.便携式,内置锂电池或电池盒;

6.工作环境:至少覆盖10℃~40 ℃。

包组编号/品目号:002/8

名称:声级计

数量:2台

声级计

1.仪器等级:一级声级计;

2.测量范围:至少覆盖20~130 dB(A),动态范围≥95 dB;

3.频率计权:A 计权(A 声级),具备快挡 / 慢挡(稳态噪声快挡测 1 min,周期 / 非稳态慢挡每 5 s 读数);

4.精度:±1.0 dB;

5.测量功能:可测等效连续 A 声级 LAeq(自动计算),具备峰值及脉冲保持功能);

6.有数据存储功能。

包组编号/品目号:002/9

名称:数字式照度计

数量:4台

数字式照度计

1.测量范围:覆盖0~9999 lx(自动/手动量程);

2.分辨率:≤1 lx(低量程0.1 lx);

3.相对示值误差:≤±4%;

4.具余弦修正功能(余弦特性误差≤8%);

5.数字显示,数据保持,具最大值/最小值测量;

包组编号/品目号:002/10

名称:一氧化碳红外测定仪

数量:4台

一氧化碳红外测定仪

1.检测原理:不分光红外分析法(NDIR);

2.采样方式:泵吸式;

3.测量范围:0ppm~50 ppm(0~200 ppm可选),分辨率0.1 ppm;

4.重复性:≤1%满刻度;线性误差≤±2%满刻度;

5.量程漂移≤±2%满刻度/3h;

6.响应时间:t90≤80 s;预热时间≤60 min;

7.流量范围:0.5L~1.2L/min;

8.交直流两用(内置锂电池);

包组编号/品目号:002/11

名称:紫外线照度测定仪

数量:2台

紫外线照度测定仪

1.光谱响应:至少覆盖230~280 nm,峰值波长254 nm;

2. 辐照度测量范围:覆盖0~2000 μW/cm2,上限≥200000 μW/cm2;

3. 相对示值误差:≤±10%;

4. 响应时间:≤6 s;

5. 便携式,数字显示,可记录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或具备数据统计功能;

6. 电池供电 或电源适配器供电

7. 可配UVA/UVB/UVC多种探头。

包组编号/品目号:002/12

名称:水样采样箱

数量:3台

水样采样箱

1.箱体采用高密度聚氨酯发泡材料或其他保温材料。

2.装瓶数量≥8瓶

3.瓶容量1升

4.软隔断,可拆卸。

5.箱体外壳为铝合金材质。

包组编号/品目号:002/13

名称:温湿度计

数量:1台

温湿度计

1.温度测量范围:0℃~50℃,分辨率0.1℃;精度≤±1.0℃;

2.湿度测量范围:5%~95%RH,分辨率0.1%RH;精度≤±5%RH;

3.具露点/湿球温度计算功能;

4.最大值/最小值测量;

5.数字显示、便携式;

6.工作环境:0℃~4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1日1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为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行选择是否递交。(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7、本次采购为其中的002包组,与其他包组兼投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168号
联系方式:024-23381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联系方式:024-31325151
邮箱地址:lnlhzbgs@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0599151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亚男、刘戎、许帅宏、芦玲玲
电  话:024-3132515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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