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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和康县吉良镇3个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22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和康县吉良镇3个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日期:2026-10-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和康县吉良镇3个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和康县吉良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2日 11:4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8日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903-2063689
采购单位和康县吉良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和田地区和康县吉良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3-7830655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金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阿恰勒东路15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03-206368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XJJYD-HTCG(GK)2026-014-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和田地区和康县吉良镇3个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100(含)万以下按1.5%;100万元-500万元(含)按1.1%;500万元-1000万元(含)按0.8%,按基础下浮55%,招标代理服务费共计33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30000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100(含)万以下按1.5%;100万元-500万元(含)按1.1%;500万元-1000万元(含)按0.8%,按基础下浮55%,招标代理服务费共计33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3000
 
     

   更正日期: 2026年10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康县吉良镇人民政府

地 址:和田地区和康县吉良镇

联系方式:0903-7830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阿恰勒东路158号

联系方式:0903-2063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0903-206368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金额填写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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