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高阳县副中心管网配套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6-06-11
高阳县副中心管网配套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阳县副中心管网配套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阳县副中心管网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高阳审批审字【2025】8号)、《高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阳县副中心管网配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高阳审批审字【2026】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905.5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5009.35万元,建设规模:
(一)管网建设:
新建给水管道约1214米,其中经三街新建DN200mmPE给水管道,主管道长度约515米;纬四路新建DN200PE给水管道,主管道长度约699米。
新建污水管道约1668米,其中经三街新建DN400mm钢带增强双壁波纹管污水管道,主管道长度约490米;纬四路新建DN400mm钢带增强双壁波纹管污水管道,主管道长度约696米;纬三北路新建DN400mm钢带增强双壁波纹管污水管道,主管道长度约482米。
新建雨水管道约530米,其中纬三北路新建d800mm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主管道长约530米。
新建通信排管1301米,其中经三街新建4根U-PVC7孔梅花管,主管道长约492米;纬四路新建4根U-PVC7孔梅花管,主管道长约809米。
(二)相关配套设施和后续修复工程:
经三街道路长为530.128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包含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纬四路道路长度为695.182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包含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纬三北路道路长度为513.579米,现状路修复,修复宽度6.5米,包含道路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建设地点:高阳县庞口镇。
计划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2招标范围:完成高阳县副中心管网配套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3其他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11 00:00 至 2026-06-17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7-03 08:45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2)本项目实行“双盲”方式评审,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标部分,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未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北何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蒋二兵、许美娟;联系电话:0312-6688501、0312-5885322;电子邮箱:gyxzjjszg@163.com、hebeihedui@126.com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6622520
电子邮箱:gyzjj520@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无收费标准:免费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何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高阳县兴阳路261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风能街120号968创意产业园5号楼A5-1室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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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蒋二兵 |
项目负责人: | 李汇文 |
| 电话: |
0312-6688501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2-5885322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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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gyxzjjszg@163.com |
电子邮件: | hebeihedui@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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