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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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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山县交通运输局位于皮山县汽车客运站停车场地公开出租(二次)拍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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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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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GGZYZL202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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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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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山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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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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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铭鼎智欣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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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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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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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及
竞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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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期(网上登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须在此期间完成):2026年6月11日10:00时始至2026年6月17日18:30时止;
2.交易方式:拍卖出租(以网络竞价方式拍卖);
3.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6月18日12:00开始;
4.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6月17日18:30时止。如需看现场请与委托方联系进行现场踏勘(需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5.拍卖地点: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8081/)(获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可按拍卖开始时间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4号厅电子竞价室登录网址参与竞价活动,也可自行登录网址参与竞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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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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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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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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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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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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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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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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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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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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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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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皮山县汽车客运站停车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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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6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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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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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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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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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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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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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位置:皮山县汽车客运站;具体位置范围需现场踏勘时向委托方了解清楚 ;
2.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皮山县交通运输局;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
3.本次出租标的为按现状出租、以实际踏勘为准、其他瑕疵情况需由意向承租人在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
4.免租金装修期为0天;
5.对出租标的处置形式方面的要求:整体出租;
6.本项目无优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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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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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商业服务。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容许经营:违法违规,增建房屋类建筑等项目。
承租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场地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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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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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之内向出租方缴纳首年租金(租金最终以实际成交价为准)。合同期采取一年签一次模式,第二年开始,以提前1个月预交的方式,每12个月向出租方交纳租金。从合同生效第二年起,每年以无递增率增收租金。
承租方应首年向出租方交付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10%,具体金额以合同为准,并于正式租赁合同签订前交清。合同终止后,承租方无任何责任,出租方应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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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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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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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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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联系人:麦合木提·约麦尔、电话:13070086218)、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风险。意向承租方一旦递交承租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已向出租方进行了咨询并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等、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源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认可标的现状及出租要求、出租标的交付状况以交接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租赁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本次出租场地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出租标的物必须由承租人本人或派驻符合出租方要求的经营者进行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岀借租赁资产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标的物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承租方需自行安排物业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承租面积对应的水、电、暖、税费、消防、垃圾清运、保洁、综合治理等各项费用。
5.承租方竞得之后,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需要自行对场地进行隔断的修筑、场地平整等一系列的装修、改建,装修改建方案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进行,不得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租赁标的物的装修费用及租期内资产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出租方。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标的物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7个工作日内将承租的标的物交还出租方、并保持完好状态、保证能正常使用、出租方依据租赁时签订的《资产移交清单》、《确认书》及租赁合同收回及验收。
8.交易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受让方付清首年租金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和拍卖佣金后,交易双方开始进行标的交接。
9.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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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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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项目最高报价者为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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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承租人参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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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人信息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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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国有产权出租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与本次国有产权出租项目网上交易项目的企业竞买人,均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办理实体CA锁或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办理实体CA锁可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2楼两个CA窗口或新疆CA、翔晟CA全疆营业网点办理;办理移动CA数字证书可手机微信登录“丝路签企业保姆”、“翔晟信息”公众号、小程序远程在线办理,或手机下载“新点标证通”APP办理。
(1)新疆CA,联系电话:4000921999;在线办理:https://www.xjca.com.cn
(2)翔晟CA,联系电话:025-66085508在线办理:https://www.share-sun.com/xsapplyv2/daohang/xinjiang/index.html?unitname=hetian
(3)标证通移动CA,联系电话:400-998-0000详见操作手册:https://ggzy.ht.gov.cn/ydszzsxz/20211218/04e1f19f-a506-45d1-9ea4-6648c475bb61.html
2、自然人报名时可进入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t.gov.cn:8081/)--交易主体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按项填入自然人信息完成账户注册登录交易系统,也可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办理实体CA锁或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
二、意向承租方须完成交易诚信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承租方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进入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并按“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配置、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因配置不当或竞买人的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意向买受人自行承担,网上拍卖出租活动不因此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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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登 记
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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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录: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查看所需报名的公告及文件,查看完毕后点击首页-交易主体登录,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报名进行登记。具体流程参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服务指南-【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报名资料和缴纳交易保证金。
(二)报名提交材料。
①自然人
1. 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书》(制式);
3.《承租意向申请书》(制式);
4. 授权委托书(制式);
②法人单位(机构)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承诺书》(制式);
4.《承租意向申请书》(制式);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式);
6. 授权委托书(制式);
注:
1.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登记申请完善诚信库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竞买人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名称一致。
4.意向承租人在系统上传报名申请资料并成功缴纳保证金后,经系统确认获得竞买资格。(竞买人需对所提交报名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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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纳
交 易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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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6月17日18:30前缴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人通过系统登录提交报名资料后、在报名流程中将生成农业银行产生的子账户、意向承租人需使用本人完善诚信库时提交的基本户向子账户进行交易保证金缴纳、缴纳后通过报名页面中“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缴纳状态及到账查询。若显示“未缴纳”、请意向承租人核对自己的转账信息和交易系统中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是否填写正确(汇款账户需与意向承租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如为自然人则汇款账户应为本人完善诚信库时提交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具体金额详见出租标的基本情况表。意向承租人成功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获得竞买资格,可在拍卖开始时参与限时竞价。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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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竞
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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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金状态为“有效缴纳”并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如只有1个意向承租人进行有效报名时、报名期结束后在限时竞价期内应价即为承租候选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如有2个及2个以上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期内进行有效报名时、将进入限时竞价、周期为90秒;(日期:2026年6月18日12:00开始、获得竞买资格的承租人可按限时竞价时间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4号厅电子竞价室登录网址参与竞价活动,也可自行登录网址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产权交易网络(拍卖)竞价操作手册。
3.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4.本项目中各标的每轮的增价幅度详见出租标的基本情况表。
5.如出租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力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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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8081)首页——服务指南,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也可咨询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5办公室、咨询电话:15292718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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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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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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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人应与委托人、拍卖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未到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室竞价的应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前往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买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授权交易中心将全额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如有剩余款项交易中心有权作为违约金转至委托方账户,由委托方支付拍卖佣金等费用。
2.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拍卖人将在本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3.《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8办公室(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5.《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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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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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人在完成合同签订、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交易价款(或首期租金)、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承租方需40日内提供出租方和承租方签章的退款资料,交易保证金原路退还给承租方,40日内未提供的,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则原路退还至承租方账户,若承租方未履行相关约定,出租方需书面函告交易中心暂不退款,待争议解决后办理保证金退款事宜。其他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无息退还。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意向承租人或承租人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意向承租人或承租人同意并授权交易中心将全额交易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承租人产权交易服务费,如有剩余款项交易中心有权作为违约金转至委托方账户,由委托方支付拍卖佣金等费用。因此造成经济损失意向承租人或承租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出租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由意向承租人或承租人承担,与交易中心无关:
(1)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承租人之间恶意串通压低报价的;
(3)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竞买申请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的;
(6)承租人未按约定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的;
3.承租人违约的、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委托方有权将拍卖标的再次拍卖、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承租人应当补足差额、原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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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 议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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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皮山县新城区安徽大道2号、联系电话:13070086218。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承租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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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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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按首年成交价的4%,支付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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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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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318办公室查阅委托方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中心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拍卖公告的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拍卖人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拍卖人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ht.gov.cn:8081)、该公告内容为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拍卖人不承担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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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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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及现场踏勘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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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皮山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麦合木提·约麦尔 联系电话:13070086218
地址:皮山县新城区安徽大道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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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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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新疆铭鼎智欣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米合热依·麦提图尔荪 联系电话:15292718853
地址:和顺·优品A区2-1-401(和田市古江南路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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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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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鹭华 联系电话:0903-2095007
地址: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8办公室(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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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批次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新疆铭鼎智欣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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