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达孜区DZ-2026-0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日期:2026-06-26
达孜区DZ-2026-0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达公共自然资源拍〔2026〕1号
经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政府批准,拉萨市达孜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DZ-2026-0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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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宗地用途 |
“先租后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及达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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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2026-002 |
达孜区大河南路以南、句容路以西 |
13560.42 |
工业用地(一类) |
50(含租赁期三年) |
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建筑限高≤24m,绿地率≤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
投资强度不低于260万元/亩;达产要求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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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要求 |
(一)具体规划要求以拉萨市达孜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提供的规划指标依据为准。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规定的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符合达孜区产业发展方向及产业发展要求。(产业准入: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二)出让人已向竞买人提供现有可公开的地下管线基础资料,竞买人应自行委托专业机构进一步勘察;“若因地下管线迁移涉及公共设施安全或第三方权益的,竞买人需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地下管线分布的不确定性及潜在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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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开发程度: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具体状况以评估报告及现场交付状况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出让文件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不允许联合竞买,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竞买人应当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宗地,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的,视为对出让宗地现状条件无异议。
(二)西藏岗森拍卖有限公司负责对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预审并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能具备竞价资格。
三、公告、报名、拍卖
(一)公告:2026年6月26日上午10时30分至2026年7月16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
1.申请人可于2026年6月26日上午10时30分至2026年7月16日下午18时00分(工作日,下同)到西藏岗森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2.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10时30分至2026年7月16日下午18时00分,以此时间点之内实际到账视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的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3.经审核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申请人并于2026年7月16日下午18时00分前完成报名手续。
(三)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7月17日上午10时30分,限时竞价5分钟。
四、宗地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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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出让面积(㎡) |
“先租后让”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次或其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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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2026-002 |
13560.42 |
539.7万元(含三年租金97.14万元) |
108 |
1 |
(一)宗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等税费。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和拉萨市达孜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买受人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缴纳成交价款。买受人经考核达到协议出让条件的,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一次性全额支付协议出让金额。
(三)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拉萨市达孜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孜区支行
账 号:25870001040008588
交纳保证金时须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并备注:宗地编号DZ-2026-002号竞买保证金。
五、投资强度、产业要求、用地要求
(一)该宗地实行“先租后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先与达孜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达到约定的宗地开发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强度不低于260万元/亩;产业要求: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项目总建筑面积(地上):不低于13560.42 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为不低于11526.36平方米。考核合格后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协议出让,出让年限为50年减去已租赁时间。土地总价款按以“先租后让”交易的土地成交价格确定。租赁期满转出让时应缴纳的协议出让价款等于总价款减去租赁期间已按约定缴纳的租金。买受人应在合同租赁期满前1个月向达孜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出考核评估申请,由达孜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约定进行考核评估。
达孜区 DZ-2026-002号地块“先租后让”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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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用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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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地面积 |
13560.42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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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产业要求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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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资要求 |
亩投资强度不低于2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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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达产要求 |
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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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筑限高 |
≤24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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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规划容积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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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规划建筑系数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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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筑面积 |
项目总建筑面积(地上)不低于13560.42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地上)不低于11526.3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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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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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环境质量标准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 类水域水质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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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二级标准;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交通干线两侧40m范围内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38-2008)中 4类标准限值要求。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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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吨/年) |
二氧化硫为0.027t/a;二氧化氮排放量为 4.013t/a;颗粒物排放量为0.60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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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建筑工程许可 |
先建后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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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建筑工程质量、消防 |
事中事后监管,特殊建设工程及一般建设工程应在正式施工前取得施 工图审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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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
1、不能涉及涉爆、危险化学品项目; 2、新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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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供地方式 |
本宗地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供应 ,先以租赁方式提供用地,租赁期满,买受人投资产业用地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再转为协议方式提供用地,买受人与达孜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达孜工业园区管委会申请考核,通过后买受人与达孜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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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先租后让”年限 |
租赁年限3年,后续出让年限47年,合计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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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先租后让”价款 |
3年租赁租金与47年出让价款之和为该地块总价款,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3年总租金,买受人经考核达到协议出让条件的,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一次性全额支付协议出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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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土地登记 |
买受人可持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租金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可持租赁的不动产权证书依法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 |
若达到相关约定指标,买受人1个月内不主动申请办理土地协议出让的,租金不予退回,出让人有权终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
六、出让方式
采取有底价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不低于保留底价且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拍卖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拍卖公告规定的起始日,出让人将拍卖宗地的面积、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拍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公布;
(二)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三)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拍卖价格;
(四)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拍卖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五)拍卖竞价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拍卖期限届满前登陆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线上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买受人。
(六)本公告参与交易网址:ggzy.xizang.gov.cn
七、其他事项
(一)租金及协议出让金的确定
最终租金确定方式以竞价增值部分乘以租金在评估总价中的比例确定。土地总价款按以“先租后让”交易的土地成交价格确定。租赁期满转出让时应缴纳的协议出让价款等于总价款减去租赁期间已按约定缴纳的租金。
(二)考核验收
租赁期满前1个月,买受人须向达孜工业园区管委会提交考核书面申请,考核内容(用地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经考核合格的企业,由达孜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按程序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对经评估考核不达标的工业项目,达孜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等无偿收回或要求承租人无偿恢复原状等方式处置。若达到相关约定指标,承租人不主动申请办理土地协议出让的,租金不予退回,出让人有权终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
(三)违约责任
买受人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买受人不按约定缴纳宗地租金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
(四)交付宗地时间
出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交付土地(依现状交付)。
(五)出让宗地在公告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公告内容出现重大变更等情况,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拍卖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六)开发建设时间:买受人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时限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造成土地闲置,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七)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等,在付清租金和相关税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八)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宗地的,租赁期内承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完成开发建设前不得转让、转租、抵押,转出让后,享有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能。
(九)涉及各类保护区、文物点、历史建筑、环保、安全等的,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十)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十一)本次“先租后让”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由拉萨市达孜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委托西藏岗森拍卖有限公司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十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908915418
联系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31栋
拉萨市达孜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6年6月26日